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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購交易 - 這是什麼? 回購交易:它是如何工作的?

直接貸款,在其所有品種,不總是有益的。 在某些情況下,它是更有效的使用其他方法來改善財務狀況,其中之一是回購交易。 它是這樣的,其中暴露的先決條件特殊的購銷體系:賣方買回之前拋售的商品,無論是什麼。 不同於抵押,在短期內這種方法,使用的所有權利直接進入買家(除了極少數例外)。 只有當它進行反向操作,充分利用回購協議機制的可能性將返回到原來的主人。 在這些交易中足夠長的歷史,並且,由於這種方法的特點,立法只是最近制定了關於此事或多或少明確和充分的位置。

故事

第一次類似回購交易發生,早在1917年在美國。 原因是在軍事行動方面提出非常高的稅收。 它已成為極其困難和非常無利可圖使用預先存在的借貸系統。 有必要去創造一些新的,更好的。 REPO - 的英文單詞的縮寫回購協議,這大致可以翻譯為“出售和購買協議”。 第一個系統是使用聯邦 儲備基金 是有條件的國家機關。 最初,這是為了有效地和成功地確保貸款給銀行系統來完成。 漸漸地這種做法的好處已經變得清晰的公司和企業的其餘部分。 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和大蕭條,這種交易已經變得越來越流行。 那麼經濟形勢已發生變化,需要這樣的工具就這麼消失了大約30年再次相關的 回購 只是在1950年,至今已在世界各地傳播再次日益普及。 特別是計算機,通信和一切與之相關的名稱,是金融工具的進一步發展的又一推動力。

目標

有些人認為,回購交易 - 是一個財產的購買或出售的變體。 事實上,該操作的主要目的是在交換的短期貸款對於具有大約資產(有形和無形)的相同值。 應當指出的是,在許多情況下交易,比中端稍顯不足開始的交易對象的價格。 也就是說,例如,有一個股票,售價10萬盧布。 本公司銷售的安全性和接收10萬。 由於回購提供了強制性贖回後,在一段時間之後將必須執行相反的操作。 但是,其實施的時間可能是這個動作現在價值超過15一千多的情況。 其結果是,企業將不得不回到沒有10,但15萬。盧布。 雙方的利益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借款人很快得到所需的量,並在一段相對較短的時期債權人獲得可觀的利潤。 當然,在與財政,總是可能出現的風險的任何其他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會比與計入更加穩定,清晰的交易更高。 但由此產生的收入是值得的。

REPO對象

與股份回購交易是最流行的,有利可圖的,容易和流行。 最初,據了解,類似行動將只與證券進行。 然而,由於該系統的開發開始明白,通過類比,我們可以與任何其他商品或產品的工作。 這種操作的含義是完全一樣的,但其主要特點是更加複雜的文書工作。 例如,要重新註冊下的證券回購交易所有權,將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量小。 但要開展與貨物,設備或不動產相同的操作已經與問題,這可能需要顯著的努力和花費更多的時間專門處理。

特點和優點

簡言之,借款人及貸款人,被如上所述。 但鑑於這是一個互惠互利的合作,為任何交易回購的結論的依據(以及任何其他財務安排)應該對這個問題進行闡述。 因此,貸款人(即,誰獲取對象的人),這種做法是有利的,因為它變成了財產的完整所有者。 在經典的貸款所有權的變體仍保持為借款人,在某些情況下是非常不賺錢(特別是當收益會更大,更小的商品的銷售期限)。 例如,如果由於某種原因,貸款人拒絕贖回他的前財產,另一方可以快速方便地作為一個完整的老闆,賣的商品,並得到他們的利潤。 您將不必等待持有法院程序以訴諸申請破產,等等。 應當指出的是,為實現合同的交易價值實際上是唯一重要的對象,而不是在此刻的任何財務狀況借款人。 也就是說,可以不感興趣誰給的錢,如果它提供液體的對象,可以確認其佔有權的人。 結果,該過程被極大地簡化和加快。 這是第二借用特別有利的。 無論多麼糟糕的財政狀況,他也不是的情況下,如果有有價證券(或其他類似產品),他能得到的錢,而且不必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股份及投票

還有另外一個特點,就是固有僅在這樣的操作中,當事務回購。 例子是這樣的:該公司銷售所擁有它的股份。 證券的實益擁有人是債權人,但分紅它沒有得到 - 他們被認為是前業主的財產直到那一刻,他會拒絕購買對象回購。 同時,語音,讓已經擁有它的債權人的股份,這可能是在某些情況下的一個問題。 許多企業寧願與在同一時間起草一份委託書合同,為了不失去 投票權。 當然,這一切都取決於許多其他因素,雙方之間的關係,他們的工作特點,和。

有區分的回購交易的另一個重要和非常有趣的功能。 這種納稅。 特別是很多的購買和這種行動的賣點的選擇,這涉及其發行的證券,比別人更有利可圖。 例如,在正常交易過程中就必須交稅交易的這一事實。 但在回購的情況下被認為是其中支付只針對最初的股票價格(或其他類似的安全)和它的最終成本之間的差異做了一個變種。 它比其它系統便宜得多。 應當指出的是,它不僅涉及安全,而且 交易的類型 均成功完成。 也就是說,股份購回,並沒有留在物業貸款。 也請記住,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分級稅

其中一個出現的在必要時使用了這樣的稅收制度,基本的問題,是需要明確的分類交易和它的對象。 也就是說,你需要清楚地了解一個特定的操作是否是證券的一個簡單的購買或出售,或無論是回購式信貸系統。 實際上,這樣的操作的要求和條件已在上面說明。 期 - 不超過6個月,該對象 - 同樣的,指的是發行的證券。 在交易的參與者只有兩個,而且他們不改變,等等。 只有當程序符合所有要求,將提供優惠的稅收制度。 應當指出的是,法律允許一個小的擴展,但不超過直到當期結束時間。 例如,如果交易任期結束12月10日,也可以將其延長至月底,但不多。

中央銀行回購交易

俄羅斯銀行目前只是為了提供流動性使用這些類型的操作。 他只充當買家,對信貸機構購買證券。 沒有其他各方不被視為市場參與者。 除其他事項外,應注意的是,為了享受上述便利,信貸機構必然符合央行的規定要求。 否則,他們沒有人會無法正常工作。 扣除回購交易與銀行涉及到三種折扣 - 越低,進入或頂層。 應該理解的是,100%的初始DISKONT行動將不被接受作為抵押品。

機制和參數

與俄羅斯的銀行回購交易兩種方式進行。 第一個涉及拍賣,第二個 - 一個固定的成本。 每週舉行的拍賣資金的轉移1週。 另外,可以進行更多的拍賣,一直專注於長達6天的貸款。 期間,應用的充分性的評估,交易和其他因素的量僅由俄羅斯銀行確定。

回購交易:會計

與此相反的稅收制度,這是因為這個不同性質的重要功能可以極大地改變要支付的金額,一切都在核算要簡單得多。 因此,所有這些操作都顯示僅僅作為任何資產的購買或出售。 沒有特殊功能或其他不規範行為是不是在這裡,因為它遵循標準的方案僅僅反映主題的第一運動在一個方向回購協議,然後,隨著他的回歸 - 到另一個。

結果

根據上述情況,可以得出結論,回購交易 - 這是很簡單的計入明確的機制。 它具有比傳統的,比較經典的系統很多優點,但也有一些缺點。 他們中的一個可能被認為風險較高,但最尷尬的需要轉移任何資產的全部所有權。 對像只能買得起去真正的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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