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婚姻

難道我們在婚姻登記需要證人? 問題新婚夫婦

關於是否需要在證人的問題 婚姻登記, 有意在很多人準備合法化他們的關係。 但是,在大多數,誰不想要未來的新婚夫婦舉行瑰麗慶祝活動和儀式。 目擊者已成為相當,不是一種必然的傳統。 和所有理解這個問題,就必須考慮它的細節。

什麼法律上說?

這是應有關證人是否有必要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注意的第一件事。 家庭法 - 它規定了整個過程合法化的關係。 並在代碼的第三章詳細介紹了實現它所需的過程。 而且也沒有哪條規定,證人在婚禮的存在是強制性的。

當然,無論事情是如何計劃。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孩要安靜地簽署,謙虛,不窺探? 這是很容易實現,不會與任何人干涉。 計劃的一個儀式和華麗的盛宴? 同樣可以沒有目擊者。 這只是,通常情況下,他們是在這種性質的事件。 而對於證人的“位置”有時甚至點燃的爭議,因為它被認為是光榮的。 因為榮譽通常是放在一個明亮的緞帶去年輕最好的朋友。

致敬傳統

當一個人聽到這個詞“婚禮”,它會自動為我們每個人都已經看到了不止一次的圖片。 白色禮服的新娘,黑色西裝新郎,裝飾大廳登記處,有很多親戚朋友,甚至是兩個環和香檳的托盤,他們把他們的簽名和接吻後這給年輕的。 所有常見的標準。 而且,當然,兩個見證人 - 新娘和伴娘的最好的朋友。 他們是從人群很容易辨認,因為他們穿著適當的銘文絲帶。 以上所有的 - 真正的傳統婚禮屬性。 婚姻登記過程中見證人 - 這是不是一種義務。 只是一個致敬的傳統。

一個實用的方法對這個問題

那麼,在原則上,該問題的答案是否在婚姻登記,明確需要證人。 然而,為公平起見,值得注意的是,往往在婚禮上他們的存在是非常實用的。 目擊者可以保護新娘和新郎的各種問題和麻煩。 這是他們誰負責確保在這個過程中 的婚姻 採取了所有必要的文件。 他們還承諾保證戒指,花束,香檳和盛宴的其他屬性。 謝弗(新郎的朋友)有義務解決該事件的過程中出現的所有問題。 另一位證人必須確保新郎和新娘的樣子。 如果發現了一些不足之處(臟鞋,以適應現貨出現) - 只是將其刪除。

計劃的比賽嗎? 精細。 然後,證人應當參與其中。 而且還創造了良好的氣氛所有的客人。 在一般情況下,它結合了組織者的素質,總主持人。 考慮到所有這些優點,夫妻倆已經決定 - 無論他們在結婚證人與否是必要的。

有趣的事實

值得注意的是,一個有趣的細微差別。 在婚姻的見證人以前綁定確實發生了。 凡把自己的簽名,新娘和新郎 - 必須有注意,和他們所謂的受託人。 如果沒有“簽名”婚姻的證人不能認為是有效的。 直到實際上這樣的規則直到2000年。

還有一件事 - 婚禮。 在這種情況下,登記結婚是沒有證人不可能的。 他們的存在是必要的。 這是他們誰應承擔的花圈上的新娘和新郎的負責人,以及為他們提供在儀式上道義上的支持和幫助。 目擊者只能受洗的人誰是乳房交叉。

當代證人的職責

那麼,是否需要在netorzhestvennoy結婚證人,有人說。 現在,我們可以談的時候許配相信在節日適合他們的存在約一點點。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成為忠實助手和可靠的同志肩上。

新郎第一步的朋友是準備光棍腳本和組織事件本身。 為什麼呢? 因為通常這是他知道他要培訓什麼是一天。 此外,他的職責包括步行路線的發展。

證人應幫助新娘選擇婚紗禮服。 我們面臨的挑戰僅僅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還安排她的未婚黨和管理贖金的傳統製劑。 而且還收集新娘手袋。

這一切都來參加婚禮。 慶祝活動中,他們會抓住更多。 證人需要打開新郎開車門,並參與了臭名昭著的贖金。 這是他誰,順便說一句,是付出了新娘的價格。 環畫作也堅持了下來。 和 結婚證 ,他需要太多。 或者,如果夫妻心目中,他應該,至少,提醒他們,他們沒有被遺忘的文件。 在自助餐桌上擺著盆滿缽滿的見證香檳。 而且,同樣,他收到的禮物,鋪設在桌子上。 此外,他有義務許配是否到達向書記官長報告。 而他平時定購運營商和音樂。

證人必須“賣”的新娘,走的是鮮花,把它們插在花瓶裡。 而且,供應女友結婚所有它可能需要。 而且,最重要的是,它平靜。

還有別的證人?

由於已經從文可以理解的,新娘的朋友和新郎很大的責任。 並且怎麼樣的機會? 他們是不夠的。 他們可以裝飾上的味道婚禮遊行。 並得到一個體面的機會敬酒第一。 原則上,應有盡有。 其餘的 - 唯一的職責。 最好玩的是新娘的跟踪。 它不能偷。 如果一個客人製成,證人必須通過提供贖金歸還被盜了。 遵循然後需要更好的,因為企圖偷女孩的數量可以是無限的。

在一般情況下,可以肯定是否需要證人婚姻登記 - 這是夫妻自己決定。 如果你想擺脫與假日準備相關的不必要擔憂自己,那麼為什麼不呢?

誰任命?

到底誰需要證人的地方 - 新郎和新娘的決定。 正如前面提到的,它通常是最好的朋友。 但往往 - 兄弟或姐妹。 總之,人們與他們的新婚夫婦是優秀的,相互信任的關係。

如果你給的一般性建議,首先會看起來像 - 作為證人應選擇交際的人。 那些誰不害怕溝通,並繼續與任何人接觸。 上面已一再表示,他們有大量的談判。 嗯,有點大男子主義的人原來好。

當選擇了一個人,就必須提前通知它。 慶典前兩個月。 畢竟證人有這麼多的事情,才能完成。 一個星期顯然不能得到滿足。

然而,即使他們的職責和已經上市,有必要討論所有與證人的細節。 畢竟,傳統的婚禮並不是每對夫婦的夢想。 也許這對夫妻曾計劃在一些美麗的地方度假? 然後,證人必須與登記處,以及參與機構無法協商 式的訪問。

越 - 越好

這是關於證人數目。 所有的習慣,那應該有兩個。 而違背系統萬一,並任命四個或六個? 原來的做法。 實用! 如果會有更多的職責將均勻分佈。 兩個人就不會工作的一個巨大的數字之間被撕破。 當然沒有什麼破壞婚禮。 在任何情況下,節會順利進行,因為每個點負責特定的人。

這就是你如何回答所有有關證人是否有必要對登記結婚的問題。 2016碼 - 21日,當今時代,在其中可以肯定沒有他們,但是否值得? 所有的,親密的朋友誰幫助組織慶祝活動和支持未來的新婚夫婦在他們這樣一個重要時期之後,它真的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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