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駐軍法院:組成和職權

在俄羅斯,有各級法院確保法治。 在他們每個人只能由特定的問題進行訪問。 駐軍軍事法庭在一定區域內,那裡有駐軍工作。 該機構的結構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法官。

正義的軍事衛戍區法庭獨立於其他機構進行。 它的工作原理在憲法和法律的基礎上。 法官獨立的活動和不服從任何人。 他們保證憲法獲得批准,不取消或減少。

活動

每個法院正在考慮具體案件。 這是由於職責的合法分佈。 駐軍一審軍事法院從事:

  • 犯罪;
  • 公民;
  • 行政事務。

建立正在考慮的判決,判決,這是已經生效。 其職權包括逮捕,權利限制,不可侵犯的家。 軍事衛戍區法庭的裁決認為理由立法的實施。

駐軍軍事法庭只能處理駐軍境內服兵役的員工。 通常有對軍人的各種情況舉行的會議。 文職人員成為普通法庭。 經過所有這些問題的決定。

在目前的情況下在軍事法院組成如下:

  • 法官或董事會獲得對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工作,如果申請被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申請;
  • 對於所採取的法官或面板,它是由法官和非專業法官的刑事案件。

軍事衛戍區法庭由法官和非專業法官。 首先由俄羅斯聯邦總統批准,其時間沒有限制。 非專業法官的選舉在軍事會議上正在發生的事情。 民事和行政案件提交給法官或董事會。

主席

這是出席會議的官方機構,以及在決定參加。 如果沒有它不會做任何一件事。 這項工作包括法庭活動的組織的主席。 對此應關心的問題進行。

他還聲稱法官的職責。 主席應控制管理員和法院工作人員的活動,確定位置並釋放它。

區法院

不僅有駐軍軍事法庭,但區。 在對象的特定區域,這裡是武裝部隊的軍事單位或機構的第二工作。 週董事長血管的作用,取代法官。 工作完成後主席團,電路板和組合物。

上訴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機構。 考慮到執行案件判決,判決,是已經生效的判決。 地方法院佔用新的業務。

軍事委員會

莫斯科駐軍軍事法庭由相同的部件,和所有其餘的。 軍事板比地方法院更高。 它包括主席,副法官。 軍事委員會是從事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三名法官審查尚未生效的決定。 此外,在他們的工作是對判決的抗訴案件。 在軍事板上有一個簡訊,發布必要的信息。

法院的判決

審議中的任何業務作出決定,這是必要的執行之後。 和定時可以不同。 應該是自願執行,否則他就必須用武力來進行。

法院的判決是在一個單獨的房間滿足了法官後作出,然後公佈。 在右邊的文件沒有給出,這通常在5天內發生。 立即生效,或者它可以根據人的請求。 在其他情況下,決定自下月生效。 在上訴審查文件將立即生效。

如果文檔立即有效,發出 執行命令, 被送交司法人員。 在這種情況下,案件由集贏了,輸家 - 債務人。 根據該法律被批准。 當案件與多個被告或原告檢查,它提供了一些文件。 如果紙張已經丟失,重複發放。 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向法院提出申請。

在審理本案時可採取各方代表的部分,只是他們應該有委託書。 在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法院必須申請,然後分配一個新的會話。 案件的審查後,將決定取消操作或文件。 所有這一切都採取由法院,應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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