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刑法第152條不再有效

通常在立法中作出各種改變,因為我們的生活不會坐以待斃。 今天昨天的危險動作已經失去了自己的狀態,或者切換到其他類別,並在自己的位置來新。

因此,例如,它可以注意到刑法的修改,即文章的主題可以是刑法,在2003年失去動力的152。 順便說一句,相比於刑法於2003年,現有的法律修正案是相當多的。

以前設想

包容,刑法2003第152條包括侵犯兒童罪行的描述。 它包括各種加重情節(包括死亡,以及使用器官的)的未成年人販賣; 出口國外非法手段; 由幾個人等活動,為兒童,其中涉及一個人的購買或出售,作為商品實施犯罪意圖。

目前,本文不再有效,不是因為它不再是危害社會的犯罪,而是因為它被轉移到另一篇文章 - 127.1,這在一般為販賣人口。 立法者決定,它是沒有意義的分配上已經被刑法所描述的行為具有特殊地位。 尤其是在致力於對兒童犯罪的懲罰是應當提供相應的處罰加重處罰的事件。

措施

第152條CC射頻包含懲罰對他們的行為,取決於不存在或加重情節存在。

尤其是販賣兒童的預見和義務,並在短時間內糾正工作,以及行動自由長達五年的限制和剝奪。

在特殊情況下,此時的152的速度,P2,刑法的文章都指出在犯罪分子可能為期3至10歲(點-G)被剝奪自由的:

  • 行為再次(復發);
  • 針對幾個人;
  • 一組人的;
  • 使用的正式地位;
  • 違法拆遷的孩子(孩子)出國的;
  • 與目的貿易交易佣金涉及未成年人的性活動 ;
  • 販賣兒童,以利用他們的器官移植。

受害人的死亡

國家的第三部分(我們認為還是輸掉了刑法第152條的功率)包含的唯一標誌,被監禁的罪犯或犯了一個長達15年 - 未成年人的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忽視只考慮死亡,以及其他後果,例如,健康的永久性損失等

這是由於這一事實,這本身就是提供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文章未成年人謀殺。 此外,這兩種形式的故障定位的這部分:直接故意和魯莽的形式。 第一個是罪犯故意去購買或出售孩子的任何目的,並且不希望,例如,如死亡運輸過程中的後果。 然而,造成死亡的,暗示的罪犯有罪不小心的形式,因為他不能預見這一事件的結果。 然而,即使使用這種方法,儘管罪犯不想死刑檢測時(和證明)犯罪行為可達到的安全設置為15年。

簡單進攻

假如今天買賣兒童? 你可以做一個比較:第152條,第2部分,刑法(和第一部分)和127.1,而不僅僅是性格和制裁,但他們也很重要,第二條第一位置的可行性的吸收。

首先,它應該指出的是,目前在刑法第127.1第2部分規定的兒童(兒童)販賣,B點。事實證明,現在是立法者和擺在首位的市民重要的是,這一切發生的與未成年人誰是不是自己自救,是無法逃脫,身體上和精神上為自己辯護,那就是讓所有有能力的成人的行動。 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最不受保護的孩子,人這一類不僅需要從社會機構也從刑法。

因此,只有對他做了什麼,如果我可以就一個人這麼說的犯罪,對兒童的購買或出售的交易,無論出於什麼目的,也不管復發等加重因素可以被任命為一個嚴厲的懲罰。

使用對服務條款

如果該行為是由誰的狀態或其他服務的地方佔有一定地位的人承諾,對他的處罰被設置為監禁15年。 此外,犯罪者可能被剝奪的可能性在同一時期舉行任何位置。 提供和 自由的限制, 但它是一個另類的句子,因此它可以根據事實和證據適用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第152條,第2,對服務和崗位刑法限制不是強加的,但在配置,在D段,該類別的肇事者提及。

文章127.1可能注意到,請注意,其中規定,誰犯了罪的人可從在某些情況下刑事責任被釋放(合作與警方,受害人和其他人自願釋放)。 然而,這僅適用於罪犯的成年受害者。 當一般不考慮出售,特別是兒童,以及其他特殊功能至上的存在。

最小和最大時期

此外,它可以注意到處罰的邊界。 比較當事實證明,它描述了在第1部分刑法典第152條,只出售未成年人,不被任何其他情況下背負的實施的行為是長達5年(僅適用於被剝奪自由的)懲罰。

在同樣的動作新位置的有罪受到懲罰,為期3至10年。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的是:上限已經成為更多,因為目前尚不清楚什麼樣的精神(或物理)引起他們的行為犯罪的孩子的創傷。

第152條,第2部分,刑法規定了各種加重情節,這可能導致懲罰在監獄3年至10年。 在關於買賣兒童的當前文章,這本身就是受害者是一個特殊的情況和符合條件的屬性。

在新位置的受害者(後來成為刑法第152條)的死亡導致犯罪政權在該機構的結論,為期8至15歲。 堪比第152條第三部分:被害人死亡,應以5至15年徒刑。 因此,“新的”下邊界更靠近最大,隨著動作是特別嚴重的。 並且根據不同性質的其他因素(主要是加重)罪犯可以被發送到的菌落的生活。

這篇文章是沒有規定,但判例表明,有很多情況下,當第一個“買賣”引起相關的殺戮,尤其是變態和虐待等罪行。 這就是為什麼大部分分配的懲罰多重犯罪具有多個事件達 生物死亡 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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