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宣教活動是什麼?

. 對“宣教活動法”的修正造成了社會的巨大共鳴。 俄羅斯聯邦正在進入一個新的國際關係,打擊恐怖主義的鬥爭已經變得尤為重要。 根據新興條件,在一些規範性行為中作出了改變。 特別是在社會上建立了更多的安全措施。 新標準的影響始於今年7月20日。 г.). 進一步考慮宣教活動法(2016 )所說。

定義

проповедование, сопровождающееся раздачей литературы, приглашений и прочих печатных, а также видео- и аудиоматериалов, в том числе с группой верующих. 傳教活動是講道,伴隨文學,邀請和其他印刷材料的分發,以及視頻和音頻材料,包括一群信徒。 簡單地說,如果一個人告訴別人他的宗教信仰,那麼它就被規則正式允許了。 如果一個公民邀請到特定的教會,代表他分發說明材料,那麼他的行為就被視為宣教活動。 означает, что она должна осуществляться строго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 установленными правилами. 意味著必須嚴格按照既定規則進行。

重要時刻

應該注意到允許傳教活動的領域 область общественной жизни, в которой участвуют исключительно религиозные объединения. 這是社會生活的一個領域,其中宗教團體只有參與其中。 他們特別是教會,各種信徒群體。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公民的個人權利,由藝術 не ограничивает. “憲法”第28條,言論自由的自由並不限制宣教活動法律 。 同時,在實踐中,在某些情況下,在實現這種可能性和代表宗教社會的行動之間建立界線是非常有問題的。

對象

FZ第374號修改了“關於打擊恐怖主義”的第35號聯邦法,確定了允許傳教活動的地方 : 這些是

  1. 宗教建築。
  2. 屬於或租賃宗教團體的建築物/場所。 在後一種情況下,合同應表明該地區用於進行法定活動。
  3. 由宗教團體佔有的土地。
  4. 火葬場和墓地。

因此,如果租賃協議規定協會按照章程運作,法律將不存在任何問題。 但無論如何,建築,建築或施工中的事件不得侵犯他人的利益和權利。

限制

. 考慮一下禁止宣教活動法律 。 規範確定宗教團體的活動不得在住宅樓宇內進行。 但是,這個規則有一個例外。 не действует на случаи, предусмотренные 16 статьей (ч. 2) ФЗ, регламентирующего свободу совести и работу религиозных объединений. 禁止宣教活動不適用於規定 良知自由 和宗教協會工作的聯邦法第16條(第2部分)規定的案件。 特別是有一些儀式(例如殯儀服務)。 , то стоит отметить, что нормы не допускают изучения религиозной литературы, проведения собраний с неверующими в жилых помещениях. 一般來說,如果我們談論禁止傳教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規範不允許學習宗教文學,與非信徒在生活區舉行會議。 這些公民在舉行儀式,崇拜服務,閱讀禱告時不應出席。 在生活區,這些活動只能由信徒進行。 但是,有專家認為,這一規則與確定公民權利的憲法規定相矛盾。

主題

法律規定了沒有任何限制的有權進行宣教活動的人的圈子,包括在宗教建築物,租賃或擁有的建築物之外學習宗教文學,教堂等。 這些科目包括:

  1. 教會,宗教團體或團體的領導。
  2. 神職人員(執事,牧師)。
  3. 教會理事會成員。
  4. 其他教會工作者。

同時,這些公民也有義務擁有由宗教協會(組織)頒發的既定類型的證明,證明其身份。

另外

應該說,傳教活動是在街上傳播的,也就是在建築物和建築物外面,包括通過互聯網和媒體傳播。 因此,如果放置了具有宗教內容的視頻,則只有具有適當授權文件的牧師或其他神職人員才能說出。 限制不適用於公民表達自己的信仰而與特定教會無關的資料。

分佈材料的特異性

印刷,音像,視訊,文學等由宗教團體出具,並提供給其他人士,必須加上強制性標籤。 它表示組織的正式全名。 正式地,這條規則意味著,即使是一個著名的聖經,也應該有適當的標籤,並附上分發教會的名稱。 該法律規定了不遵守這一要求的 處罰 。

責任

宗教團體負責所有代表的行為。 在獲得組織許可的公民違反既定規定要求的情況下,對此負責。 一些研究人員認為這一規定對宗教團體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這是因為該組織沒有任何控制其代表活動的重要槓桿。 然而,確定的責任表示在向某些人發放許可證時需要小心謹慎。 專家建議向公民提供文件作為例外。 如果在宗教團體代表的活動期間發現侵權行為,可以處以100萬盧布的罰款。

立法規定了 宗教組織 在開展活動時的全稱。 這個規則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但是現在還沒有實現這個規定呢。 宗教團體應在其所在的建築物/建築物以及舉辦外展活動的地點(研討會,會議等)上註明其名稱。

外國人的活動

作為其他國家的公民,如果在相關組織中正式僱用,則有權進行專業宗教活動。 因此,他們必須締結勞工或民法合同。 外國人同時可以在宗教團體登記的區域內進行傳教活動,並且有組織頒發的適當的許可證。 因此,外國公民如果正式邀請到俄羅斯,可以傳道,舉行儀式,教他人,學習文學,並與他們締結條約。 在違反命令的情況下,有罪待遇受到罰款,被驅逐出境。

制裁

那些違反“傳教活動法”的人是追究責任的。 規範設定以下處罰:

  1. 對於公民 - 5-5萬盧布。
  2. 對於 宗教組織, 教會 - 10萬盧布。 - 100萬p。
  3. 外國人 - 30-50萬盧布。 此外,還可以採取諸如 行政驅逐 的措施 。

如果一個宗教組織開展活動,分發文學作品和其他材料,而不用全名,面臨30-50萬盧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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