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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質。 地質工程勘察

地質學 - 地球科學。 這是關係到地球的地殼和更深領域的研究學科和行業的整體複雜。 地質目標主要集中在的MPI(礦藏)的形成和位置的規律性的認識。 大多數的現代地質學解決的具體問題,指的是約10-15公里,這是由切古折疊和技術能力和生產礦產勘查的現有水平的領域地質深度引起的深度。

一般概念

工程地質是地質學的科學和技術分支,研究特點,並與工程結構的地質環境之間的互動模式。 地質的目的是上層,並且由於工程和經濟活動人地殼它們的形成和沉積,形態,強度和動態特性的地質條件視野。

隨著高度專業化的任務,工程地質包括地質構造,組成和土壤,水文地質條件,破壞性的地質過程的性質和其他一些問題的研究。 因此,地質學基地包括用於在多個相鄰的地質學科,包括普通地質學,礦物學,地貌,水文地質學,岩石學,構造,地球物理和其他的一些豐富的知識的需求。

目的和目標

工程地質調查的目的是在建設和經濟領域人類活動造成的,結合自然地質過程的地質因素的綜合,全面的評估的實施。

主要工程地質問題,涉及的地質和構造,地貌,地震和技術性的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工程地質研究,這必然先的設施,土木工程項目的地位建設的發展。 這種民用和工業建築物和構築物,道路,鐵路,水壩,橋樑,機場,地鐵,地下巷道,地下公用設施,以及許多其他對象。

因此,工程地質設計,提供設計師,建設者和所有必要的數據進行設計和建設商業設施服務操作,以及開展活動與他們的操作。

根據地質調查結果編制的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建設的根本可能性的報告,並確定它們的位置最有利的部位。 報告應包括在他們的最大可靠性和打擊可能威脅到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安全可能造成的負面地質過程的預防措施方面對製造的設計作品,建議的首選方法建議。

工程地質的主要部分

由於地質科學的一部分, 工程地質, 又包括了一些自律,其主要被認為是工程地球動力學,土壤和區域工程地質。

土壤,顧名思義,是一個科學的分支地質,這是負責的結構,組成和土壤的性質,它們的形成和積累的法律,以及因建設工程和人的經濟活動在空間和時間上的變化的特點。

工程地球動力學的目的是廣泛的今天有對任何規模的商業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的條件的顯著影響的地質過程。 通過這樣的過程包括地震,不同的產地,蘸料,沉降,裂縫和其他山體滑坡。除了研究和預測,都使得有必要制定保護和安全的措施,這也指工程地球動力學的問題。

區域工程地質,以及其他 地質工程,研究特點和地殼的最上層的發展規律,組成所謂的岩石圈,由於目前和計劃中的工程業務和人的土木工程活動。 但是,區域地質的主題是通過在區域範圍定義地質因素。

岩石和土壤的物理機械性能

要執行岩石和土壤的物理機械性能的設計與施工研究是因為該設施的基礎的強度,可靠性和耐用性的計算極為重要的取決於與選擇的建築結構,大小,類型和體積測定許多決策建築及相關工程。 在這一點上,岩石和土壤的物理和機械性能不一定分析了工程地質調查的所有階段。

用於岩石和土壤的物理-機械參數包括以下特徵: 粒度, 可塑性,顆粒密度,水分含量,堆積密度,剪切強度,拉伸強度單軸壓縮,休止角,岩相組成,腫脹和收縮的沉降,彈性模量,係數防污性,模量,瀰漫浸出,泊松比,鹽含量,濾波器係數,吸水率,水飽和度,和一些其他參數。

評估岩石和土壤的工程性質總是伴隨研究材料和化學組成,以及結構和紋理特徵。

組成和地質研究的分期

工程地質調查均包括偵察工作,工程地質勘察,工程地質調查,施工和最終調查其完成時detalizatsionnye工作。

偵察是地質和地球物理知識的全面評估,以確定進一步的,更細緻的工作的可行性。 如果有計劃在那裡地質工程,地質學,該地區已得到很好的研究,這項工作可以立即開始進行工程地質勘察。

拍攝進行研究地貌和水文地質特徵,岩石和土壤,活躍的地質過程的證據和地質條件,預計建設工程領域的整體評估的工程性質。

根據這一結果 的探索 是由設計概算和詳細的文檔。

工業工程和地質研究的內容

典型的複雜工程地質調查,作為一項規則,包括以下類型的工作

  • 收集的材料的初步實驗室處理;
  • 航空照片研究;
  • 路線研究;
  • 地球物理測量;
  • 評價活動,包括井的鑽井;
  • 岩石和土壤在現場測試;
  • 水文監測;
  • 固定研究;
  • 實驗室工作;
  • 建築物和結構的結構的診斷;
  • 完整 實驗室處理 收集的材料的;
  • 寫作與演講圖形資料,建議和意見的最後報告。

地質工程勘察的最終結果

總結材料,可能要列出岩土工程研究的具體和明確的結果。

因此,根據工程和地質工作的數據集進行,並提供了以下參數的估計:

  • 穩定性岩石基礎結構變形,這導致從地基上的一個“凸起”;
  • 鋸木廠和壓縮,並在建築物的底部土壤的定時的程度;
  • 岩石和土壤在山坡採石,建築坑,道路溝渠,堤壩,堤壩,水渠等人工凹槽的穩定性;
  • 穩定性水工結構 (例如水壩)的水貯存器的壓力下,以剪切變形;
  • 水庫建成後預測的海岸;
  • 在地下水的高層建築和結構的穩定基礎;
  • 可持續發展工程和公用建築豎立在地震危險區永凍層,岩溶空洞,滑坡,崩塌等自然災害的地區。

規範性文件

岩土工程製造工作是根據載列於清單中的技術要求進行生產規則(跳馬)的調查,以支持籌備活動的設計施工開始之前,以及在建設和高達消除這些操作過程中執行正在進行的調查。

用於生產的工程地質勘察工作的監管指引標記列表包括大量的建築法規和規章(SNIP),其中規定由國家規定和法律規定的方式工作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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