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家庭孩子

我可以改變孩子的名字沒有父親的同意?

從前,有個傳統,根據該夫妻雙方開始穿相同的名稱(在大多數情況下,屬於丈夫的一個)。 當婚姻出生的嬰兒,相同的名字給他。 但也有在生活中的情況下,當你只需要改變孩子的名字。 這個過程是由法律規定,並履行必要的程序將需要適當的基地和監護的許可。 如何改變孩子做正確的事的名稱,我們可以從這篇文章中學習。

從戀愛到離婚

每對的家庭生活發生的複雜性和混亂。 誰已經在不同的基礎和習慣的家庭長大的兩個人,不是那麼容易相處,即使他們是非常有激情。 有人可以克服這一障礙,而對於多年“,並在悲傷和喜悅”,並有人犯另一個嚴重的,相當複雜的行為 - 離婚。

但是,這一切的背後,握在手中的文件,名稱變更為婚檢。 此外,一個女人可以在一段時間之後再結婚。 現在有一個完全有效的問題:如何更改孩子的姓氏他母親的姓?

如果我們考慮到家族碼,則表示寶寶的名字是由父母的名字確定。 如果爸爸媽媽的名字是不同的,孩子的名字是由他們雙方同意確定。 父母誰擁有不同的姓氏,給指定孩子一個雙姓,其通過結合這些爸爸媽媽們得到了機會。

如何改變寶寶的名字後 ,建立親子關係如何?

在有些情況下登記的嬰兒,誰是出生於誰沒有連接到結父母,親子關係尚未建立的情況。 然後,它會自動記錄在母親的姓。 如果父親想給一個胖乎乎的小男孩他的名字,在註冊時,家長應提交一般性發言。

它也可能發生在第一個孩子接受媽媽的名字。 但一段時間後,父母決定,因為他們生活在一個公證結婚的母親的名字更改為爸爸。 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有侍證書的正式程序,然後就可以申請文件中寶寶的名字的變化。

如何讓爸爸和媽媽對孩子的姓?

作為一項規則,正式離婚後,孩子與他的母親,誰留由於一些個人原因,或者純粹的感情衝動想改變他的名字她的處女(或婚前 - 如果,例如,在結婚前,她已經結婚了,並把她丈夫的名字,和他們分開後,我決定離開它)。 但決定改變了他的名字,她開始懷疑是否有可能改變名稱的子離婚後?

是的,這是完全可能的。 只需要一個孩子的父親的書面許可。 而當孩子滿7年,且它不應該被反對。 有時可以改名字不問他的父親的同意。 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個“但是”:如果這樣的行為是不嚴肅的原因,父親可向法院提出申請,這很可能是在他的身邊。

理由更名

所以,我們已經處理方式孩子能得到他的名字。 而母親仍是一個問題,是否可以改變孩子的名字始終是熱門話題。 考慮什麼樣的證據來改變寶寶的名字:

- 如果在嬰兒領養(收養)一個法院判決;

- 如果父母改變她的名字之一;

- 如果父母中一個公認的無能或丟失;

- 如果有法院承認親子鑑定的決定的取消(如果這就是它是由變化合理的);

- 如果父母一方死亡或者他被剝奪父母的權利;

- 在自願認可由父母寶寶聯合聲明侍的情況;

- 如果名字給孩子,沒有考慮到父母一方或雙方的願望。

特別要注意這樣的事實,為了改變孩子,誰已經是七十歲的名稱,必須獲得他的同意。 雖然它被認為是次要的,這是他在這個問題上的意見將是決定性的。 這時家長無權更改他的名字,因為他們可以帶寶寶到他的人格權干涉。 怎樣才能改變孩子的名字,如果有這樣的需要? 繞過孩子只能法庭的意見。 然後,前提是這是在兒童的利益需要。

其同意的要求?

在徒勞不必擔心孩子是否可以更改名稱 以及如何正確地做到這一點,你必須知道誰必須同意此過程。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變化取決於年齡的孩子的名字。 所有這一切都可以從下面的信息來理解。

如果寶寶的年齡範圍從出生到七歲,你將需要家長只同意。

如果孩子是7天和14歲之間,同意都必須從他和他的父母來獲得。

如果它已經在青春期,還需要獲得雙方同意:它和家長。

如果孩子已滿16歲,唯一需要的同意更改其名稱。

是否有可能改變孩子的名字,沒有收到父親的同意?

是的,在生活中的事情可能發生,所以有時有必要改變孩子的名字未經同意 他的父親。 在有些情況下是不需要的記錄他同意的幾種情況:

- 父親因他有精神疾病的事實宣告無力;

- 與家人,父親不活,但其位置是不可能的安裝;

- 父親故意,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不參與孩子的養育,剝奪權利給孩子。

如果這些情況至少之一,有那麼如何改變孩子的姓沒有父親的問題,好像沒有。 所有這一切都可能有利於母親和孩子來決定。

離開父母後改變嬰兒的名字

有三種方法來解決此問題。

第一種變體來回答這個問題的可能性,是可以沒有父親改變孩子的名字。 你可以做到這一點沒有另一方的存在,如果他死了還是承認的,他是公認的缺失或不稱職。

你可以求助於如果父母有改名字的決定同意第二個選項。 如果你改變了寶寶和爸爸媽媽的名字,換尿布,誰尚未達到七歲的名稱。 如果他已經迎來了第七個生日,有件事改變了他的姓是可能只與他的同意。 這表明尊重孩子。

要做到的一切,你應該聯繫註冊商在申請人的地方,居民提交一般性發言; 它會說明如何和什麼會改變寶寶的名字。

不過,按照慣例,另一方是很少有孩子名字的變化一致。 在這種情況下,合適的第三實施例。

第三個實施方案涉及其中父母中的一方不同意變更子女姓氏的情況下。 在這種情況下,母親和父親之間的爭端將通過監護和託管解決。 它會考慮到父母如何履行其在有關孩子的義務,和許多其他必要的條件,這將驗證多少變化將符合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名字。

但是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申索陳述書給被告。 實際和道德原因,應給予,應該將名稱更改為兒童。 當有利於投訴人收到法院的判決,註冊商可以通過修改彙編記錄,並發出帶有所有必要的更改一個新的出生證。

由於此類糾紛的做法是幾乎不存在,原告方不傷害一個合格的家庭律師諮詢。

如何才能有權改變孩子的名字?

,你需要準備這些文件要做到這一點:

- 從媽媽和爸爸語句,如果孩子已經變成十幾年了,它的分辨率;

- 原和出生證明複印件;

- 父母的離婚證書原件。

碰巧的是,媽媽可以再結婚,她想給孩子的第二任丈夫的名字。 我怎樣才能改變離婚後孩子的名字嗎? 這是可以做到只有當孩子的父親並不介意。 如果他不同意,這樣的舉動可能只有當父親將被剝奪了他父親的權利。 而這,反過來,假若該人參與了嬰兒的生命,並支付撫養費他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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