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權力是授權當局

有些概念本身難以描述。 他們在實際的應用領域得到了一個真正的具體含義。 這是術語“權威”。 這是一個抽像地描述具體例子成為一個真正艱難的做法的術語。 讓我們明白

“代理”一詞的含義

如果你挖掘字典,那麼我們會發現一個完全可以理解的解釋。 例如,權力是授予另一人的權利。 是給予第三人的力量。 也就是說,我們正在處理一種現象,人們將他們的機會轉移給根據他們的共同觀點值得的人。 另外,由於這個第三個被賦予權力,所以這意味著他有機會在實踐中實施它。 這個說法很難。 看到:我們有公民,人民,組織等等。 他們每個人都有權利,可以參與權力決定,但他不使用這些“特權”。 不想要 相反,它沒有可能。 那麼,例如要實現 國家權力 ,就需要許多條件:力量,手段,管理機制。 但根據憲法,這是人民的權利! 如何實現? 創造了獲得國家權力的特殊機構。 他們在實踐中按照基本法在人民群眾中行事。

示例1:訴訟

要更深入地了解有關術語的含義,我們來看具體的例子。 假設有 一個訴訟。 一方面,雙方都參與其中。 讓它成為公民和組織。 那麼,誰是最後一個代表誰呢? 通常 - 律師,董事,行政代表。 為了證明他代表組織發言的權利,一個人向法院遞交了授權書,以證實其權力。 這是一個特殊形式的文件,通常發布給一個進程。 事實證明,在這種情況下,權力是賦予整個組織的權力,專家正在代表這個組織發言。 你不需要考慮這個特權。 該代表在這種情況下不僅擁有組織的責任,而且享有的權利不僅限於此。 他的行為是以他的利益為基礎的
堅定,考慮到過程可以帶來的所有負面後果。

例2:選舉

還有另一種方式來了解什麼是權力。 這是因為需要記住,本質上是選舉。 例如當地議會的代表投票時,每個公民都對某人表示信任。 算了票,拿出優勝者等等。 但實際上我們不是選擇代表。 像憲法人民一樣,人民有權力將具體的地方或國家問題解決給具體的個人。 事實證明,獲得選舉權的代表從為他的人民群眾中獲勝。 現在他有權代表他們發言。 所有他將作為副手,他將代表他的選民。

責任

了解“權力”概念的意義,除了意誌之外,你得出結論,這不是一個笑話的問題。 由於權力轉移給某人(身體),責任也隨之轉移。 無論是私人訴訟還是公民投票,凡是權力來源的人(公民)都應該有意識地接近他所選擇的人。 這是一個雙重責任。 如果您信任非專業律師,您將收到罰款或期限。 如果這些人表達自己是虛偽的領導者,他們可以用自己的手分裂國家(公告),開始戰爭等等。 結論:有必要考慮我們授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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