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

測定海關價值的方法

這樣的海關價值的相關法律(海關編碼)描述的事實。 據所有信息的規定文本中提供可靠的信息,量化和記錄的基礎上。

有確定的特殊方法 貨物的完稅價格, 這可能需要申報人的優勢。 正確的定價控制相關機構處理貨物的登記。

在確定主要手段之一的海關價值的本質被認為是 對外貿易合同。 這是由於外幣理財方面則表示該交易的價格事實上,該協議的貨幣和其下的供給進行的基本條件。

測定海關價值的方法:

  1. 減法價格。

  2. 按照交易相對於進口產品的價值。

  3. 除了價格。

  4. 按照相同的產品的價值。

  5. 待機模式。

  6. 在同質化產品的交易價值。

的主要方法被認為是交易的價格相對於進口產品。 如果使用此方法不能被另一個在規定的方式使用。 確定由減法和加法海關值的方法可以以任何順序使用。

1.一種用於交易的價格相對於進口產品的方法。 供應產品的成本被設置為在過境的時間,事實上或受支付扣除移動產品的交易價格。 在這種情況下,交易價格包括額外的費用(如果以前未包括在內)。 這些成本在法上市的關稅和遵守政府法規。

交易相對於相同貨物的價值2.入學評估。 應根據交易價格,以與本品在各方面被估價相同的商品。 常見的體徵,包括,應列為市場信譽和質量,物理性能,製造商,原產國。 因此,相對於相同貨物交易的費用可以作為當產品被用於進入該國的目的,在同一時間與貨物進口銷售的基礎上得到尊重(或不早於前三個月生產的進口),提請有關相同的條件和在大約相同的量。 如果相同貨物被轉移到不同的條件和不同的數,該聲明應按照差異的調整來實現,並且確認的記錄的改變的有效性。

3.處理均勻的產品,根據權利評價的方法提供用作交易的的產品,其中,在不相同的各方面是,具有類似的特性,並且包括類似的組件的基值。 這些特點使產品執行相同的功能,因此假定,商業互換性。

4.方法測定減法和加法的海關價值的。

減法方法的基礎上被使用,如果所估計的產量(均勻的或相同的)將在該國不改變其原來的狀態進行銷售。

當使用另外的方法應基於成本的數量和材料的成本,總成本,這是特有的銷售同類商品的進口國。

5.如果確定完稅價格不允許進行產品評估上述方法外,申報人應有權使用的備份方法。 在這種情況下,採取國際慣例的基礎。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tw.birmiss.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