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藝術。 7的RF LC。 俄羅斯聯邦土地的構成。 農地。 林業基地。 定居點土地

立法規定了俄羅斯聯邦土地的構成。 該國的資源包括七個組。 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的。

藝術。 7 LC RF

在本標準的第一段中,按照預定目的指定組。 這些包括:

  1. 林業基地。
  2. 住宅開發區。
  3. 農地。 這些地區通常位於人口稠密地區之外。
  4. 工業,通信,運輸,電視和無線電廣播,信息學,能源,空間活動,國防,安全等特殊用途的企業使用的場所。
  5. 特別受保護的自然土地和物體的土地。
  6. 股票。
  7. 水基地點。

法律制度

它是根據區域歸屬於一個或另一個類別而確定的。 土地的組成是在分區框架內建立起來的。 其執行的一般原則和規則由聯邦立法決定。 在分區範圍內,也建立了允許使用的地塊。 任何一種可以獨立選擇,無需任何其他批准程序。 允許的使用由分類器確定。 該規範性行為經授權執行機構批准。

重要時刻

另外,立法規定了永久居住地的土地的組成和維護小民族和少數民族的傳統類型的經濟活動。 在由監管機構確定的情況下,可以向他們提供特殊的法律制度。 地方和領土授權機構做出適當的決定。 這考慮到地形的細節。

說明

按目的劃分成團體被認為是傳統的國內立法。 土地的組成是由以前的法規確定的。 變更僅涉及每個人的名稱。 一個例子可以是 土地“ 定居點”的 類別 。 允許的使用保持不變,但是組的名稱改變了兩次。 起初就像現在一樣。 在新的守則中,開始使用“定居點”類別。 不過,五年後,決定放棄這個名字。

預期目的

在此基礎上的土地組成是以不同規範的規範確定的。 例如,根據第八十七條,工業區是為了工業,加工等企業的經營。 立法規定了某些地區的特別制度。 例如,森林資金來源受到加強保護。 設想了供水來源,歷史文化遺蹟的特殊制度。

分區的特殊性

領土劃分由城市規劃編號管轄。 分區旨在確定有關規定將在哪個區域運作。 在GRK類別的第37條中允許使用土地成立。 一般分類包括三組。 它們是:基本類型,條件允許和輔助。 後者只允許作為額外的。

細微之處

權利人可以選擇土地和基建工程允許使用的輔助和主要類型。 同時,法律不要求收到額外的文件和執行批准書。 但是,本規則不適用於所有權利所有者。 國家機關,區域和地方政府機構,市級和國有企業,例外情況。 關於有條件許可的物種,必須按照GRK第39條的規定取得文件。 立法允許將一種類型更改為另一類。 在這種情況下,應遵守這些規定的要求。 如果技術規定不適用於任何土地,則使用類型的變更按照聯邦立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小國

在該國領土上有一些土著居民生活的地區。 特別是我們在談論遠東,西伯利亞和遠北地區。 歷史上,人們的經濟活動在這些領域發展起來。 通常這些是傳統工藝品(釣魚,狩獵等)。 為了確保使用自然資源,各自的領土被賦予特別受保護的地位。 立法可規定在種族社區和土著人民的居住和活動領域的其他場所的特別法律制度。 特別是,這種規定存在於聯邦法第101號第10條中。 按照規範,農業意義重大的土地可以轉移到社區,保護和發展傳統的生活方式。 同時,法律規定不允許購買租賃房地。 在本條第6款中,還規定,鹿,牧場牧場位於遠北地區,位於市,州所有權的農地,可轉移給組織和公民至少5年。 區域當局考慮到地形細節,制定保護這些地區的附加規則。

監管目標

第46,45,40,42號等的支持是按照預定目的使用土地的一般要求。 通過將一種類型更改為另一種類型的限制來實現。 領土分裂的原則是對採用法律制度的差異化辦法的補充。 根據後者,必須考慮經濟,自然,社會等因素。 法律制度是對關係參與者的行為的監管管理的特殊秩序。 它以不同的法律手段結合起來,重點是:

  1. 確保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共利益的保護。 同時把土地上的最大重要要素作為依據。
  2. 創造獲得,實施和保護組織,公民,公共實體權利的條件。

附加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Roskosem No.1-16 / 2096的信中第一次提到了“允許使用”的概念。 2006年由Rosnedvizhimost批准的國家計劃自動化系統收藏中的參考書和分類中存在一些類型。此外,2007年經濟發展部法令實施的國家土地估價準則中也提到了類別。根據一般規範,是對已經劃定的地區確定的。 反過來,某些土地的程序是強制性的(例如,定居點)。 作為對城鎮規劃立法規定的分析,一個或另一個物種可能會將地點分配到不同的地帶。 同時,如果他們在城市地區或其他預期的地區範圍內,那麼他們不一定要依賴於這一類別。 這一結論也得到了有關關係的其他規定的證實。 示例是LC的第40-42條。

權利持有人的監管要求

根據立法,受試者有權根據允許使用土地開採土地。 人員可以按照既定程序進行排水,灌溉和其他填海措施。 允許使用的類型規定了對站點運行的明確目的的定義。 同時,必須考慮到可能的限制,包括與合併持有人可以進行的具體活動類型相關的限制。 當選擇一種或另一種可接受的用途時,有必要考慮到,在一般情況下,沒有必要獲得授權控制結構的適當許可或批准。 但是,地方,聯邦,國家機關,單位企業,機構都不受這一規定的約束。 這些科目需要經過一切步驟,並遵循法律規定的所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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