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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起草和租賃結束時,租賃期限

的緊迫性 土地租賃 ,並用它為自己的目的永遠不會倒下。 土地租賃 - 最簡單的方式成為了一塊土地,可以按照自己的經濟效率概念被使用的所有者。 畢竟,即使是租來的小區建設是允許的。 但是,與其他地方一樣,在法律問題 - 不是沒有細微差別。

土地租賃的總體思路

所有要求了土地登記租賃在俄羅斯境內聚集在俄羅斯聯邦土地法典。 但不幸的是,它往往是調整和改變,所以與具體條款打交道時,需要確保其相關性。

然而,主要的規定保持不變:

•土地可以租用自然人和法人,俄羅斯聯邦公民協會,沒有國籍,外國代表機構和企業,國際組織誰外國人。

•位於徵收的通行權沿海岸線水域,自然保護區,以及林業用地用途範圍內的土地上的限制。

•租賃權可能會受到排斥(直到銷售賣地),可以繼承或者,如果必要的話,是關鍵。 在每一種情況下,存在由法律規定的限制。

分別五年和不超過50:•土地租金被認為是短期的和長期的。

租賃服務

該物體看起來屬於國家所有,法律實體的公民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在例外列表中); 他們是城市或國家的財產。 地塊分配 的租金,當然,進行業主。 如果我們談論的公有財產,出租人進行結算(城市和噸。D.)溫馨提示。 當部分所屬領土社區,簽訂土地租賃持有代表區域(省級)政府。 如果租金採取公共土地,合同應在行政部門簽署。

由於土地可以作為抵押行為租金的轉讓是與抵押權人的同意。

合同土地租賃:什麼特點

每一個房地產交易應按照適用的標準法規舉行。 其中一個條件 - 土地租賃協議的登記冊登記。 此文件的樣本給出了總體結構的概述和他的拘留條件。

強制性段本文件中指出,必須做到:

•確定的庫存記錄(包括位置和尺寸)曲線圖;

•為其訂立合同的期限;

•租金和它的大小 - 本款應規定指數的大小,應用程序的時間和下一次付款的形式,不付款等責任;

•目標 土地的用途 和使用本網站的條件;

•在其轉移到土地和保存條件承租人的時間的對象的狀態;

•負擔對土地的使用(限制);

•側的判定上的位於非預期的損壞或租賃物件的完全破壞(或其一部分)的風險;

•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你可以用租賃的土地做什麼

租賃土地(土地法律允許的話),可以指定它們作為合同的有效期內,公司的法定資本的一部分。 土地也可以轉讓給第三方只能租賃,通知貨主(按照時限基本一致)。 這些細微差別和條件也顯示在租賃合同。

寫合同至少一式兩份製作,如果需要任何一方(租客或房東)的可認證。

租賃土地將不被視為有效,如果在合同擬定正確的,它不會被提及的段落。

其他文件將土地出租

所有這些條件適用於條約本身。 土地租賃的結論是伴隨著這樣的文件:

•計劃租賃土地的(方案);

•籍陰謀計劃,土地的地役權和顯示限制;

•確定所述地形之間的區域的行為;

•土地接收轉讓的行為租。

當事人可以約定,租賃的具體條款。 他們可以成為土地在其轉讓給承租方,保險的對象存在的時間質量的標誌,等等。D.單獨談判成本回收問題,以提高租賃設施和保護措施。 此外,如果有需要進行土地復墾或網站的任何活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所有的細節都在其中得到體現。

在簽訂合同的過程

在該協議簽訂的土地租賃交易的特點應當由具有人員來確定所有權的合同的主體。 在私人擁有的合同的情況下,由雙方簽字。 如果被指控的租賃物件 - 城市或國家所有權,交易處理過程開始拍賣,並根據行政機關的決定,獲准轉移到對象的承租人。 土地租賃的特殊情況下,可以稱為繼承的合同的結論。

租賃土地,根據法律規定,必須在行政部門登記。

付款

對於土地使用的機會,費 - 定期支付承租人向出租人轉移及時。

如果合同是 個人 的支付是由雙方協議作出。 如果從國家土地基金青睞的土地財產標的,支付在遵守稅法的規範製造。

如果斷定合同將不稱職的法院,那麼所有在裁決租金的時間接收到的是房東,而不是返回。

除非是國家和市政財產的地區,租金可在貨物或者提供的財產所有者的形式服務的形式。 出租國有財產只能以現金支付。

合同的期限

在有關土地的短期和長期租賃提到文章的開頭。 時限分別規定,但不得超過50年。

一旦竣工,調試現場租戶可續約未來50年合同後。 他有優先權。

在土地利用土地分配的承租人死亡的情況下,右側是他的繼承人。 他們可能希望放棄自己的權利,然後在臉上,結果發現該財產的權益,有權獲得他的房租。 這種所謂的土地租約轉讓。

如果是土地租賃的期限,有合同的終止或它的擴展過程開始。 合同提前終止是可能的,如果:

  • 購買一小塊土地用於公共用途。
  • 業主和租客一人團結在一起。
  • 承租人(人)被判處監禁或死刑,以及家庭成員和繼承人拒絕履行合同義務。
  • 質權人抓住土地所有權。
  • 贖人誰不上,它是建立在土地的租戶的結構。

該協議的擴展

租戶誰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有優先受償權的它超出排列週期。 但業主必須在簽訂本合同的願望地塊的書面通知。

可以選擇續約未經所有人事先通知的租約。 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在一個月內土地所有者的租賃期結束後不致函反對使用土地。 接下來說說協議的所謂的自動擴展。

合同終止。 下一步是什麼?

承租人有義務在規定時間和規定的條件內返回一小塊土地的所有者。 如果有對所有者(出租人)的權利要求的租戶,他們在法庭上解決。

這是建立設施建設誰成為在建築物(或私人家庭)公寓的業主和接收入境權(或其部分)的人。 它發生轉讓土地。 協議確定業主的變化,中斷該土地上前述租約。

當本合同和期限屆滿,房屋或建築物的新業主不得不延長土地租期優先權。 如果有任何難以逾越的障礙,以延長租期,和物業的業主不與另一個對象(在其房屋和土地)的業主同意,所有問題將全部在法庭上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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