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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元素 - 與細胞核中的同種電荷的原子
的“化學元素”的概念早已成為當前科學家。 因此,在1661年,博伊爾利用這個決心作為,在他看來,這已經是不可能分解成簡單的組件的物質 - 消停。 這些粒子在不被改變的化學反應 ,並且可以具有不同的尺寸和重量。
這些發現和科學作品有助於使的結論是一種化學元素 - 一種具有相同核電荷的原子。 因此,在他們的質子相同的數量。 現在已知的是118元。 這些中,89 - 存在於自然界,其餘 - 獲得(合成)的科學家。 值得一提的是,國際化學聯合會(IUPAC)官方認可的只有112元。
每個化學元素都有一個名稱和一個符號,其(與序列號和相對原子質量一起)記錄在SS DI 門捷列夫。 在該類型記錄與等原子核電荷符號是拉丁名稱的第一個字母,例如:氧氣(氧緯度) - O,碳(碳緯度) - C等 如果幾個元素的名字有相同的字母開始,然後到他的速記增加一個字母,例如:鉛(LAT鉛) - 鉛。 這些符號是國際化的。 新類型具有相同核電荷,這是在過去的幾年中打開,而不是IUPAC正式承認超重原子(編號113,115-118)中有一個臨時名稱。
化學元件可以保持在單質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名稱 的簡單的物質 可以是從具有相同電荷的核的類型名稱原子不同。 例如,他(氦)在自然界中存在的氣體的形式,其中分子由單個原子的。 它也可能滿足同素異形體的現象,當一個元件可存在幾個簡單物質(氧O 2和臭氧O 3)。 還有多態性的一種現象,即幾個結構變化(變形例)的存在。 金剛石,石墨 - 這個的一個例子。
還有其性能原子類型的具有等於核電荷分為金屬和非金屬。 因此,化學元素具有特定的金屬晶格並經常在化學反應使外電子形成的陽離子,和非金屬 - 附著的顆粒,以形成陰離子。
在化學反應元件仍然存在,因為 再分配只發生在外膜基本粒子,和原子的核本身保持不變。
事實證明,化學元素是某種類型的具有相同電荷的核的並且顯示特徵性質的質子數的原子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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