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國家和法律
執行製作:主舞台和側
執行程序 - 由法律規定,旨在實施的行為管轄機構的過程。 他是被迫。 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侵犯的權利或利益。 它應該是執法和司法判決的執行之間有明顯的區別。 因為後者並不總是需要被提交,而不是所有的解決方案需要應用的脅迫性質。 例如, 所有權的右側的識別可以通過與主管當局註冊或通過一個文件,確認正確的呈現來完成。 此外,將會導致國家強制決定,可以操作的自願和被迫的,但沒有參與,例如,法警。
主要的參與者是當事人,法院,檢察官,機構,代表
應當指出的是,執法不能自行啟動。 這需要的理由和存在。 最後是進入法院命令的力量。 原因是在服務應用乘警封閉的行政文件相同的間距。 只有當
然而,有時也有調用暫停執行程序的情況。 如果直到最近,該行動只能由法院是可行的,根據新的規則,法警也有權這樣做。 此外,該懸浮液可以涉及業務的總體積,並且只能是的一部分。 它也可以是自願的還是強制的。
行政機關製作的強制性暫停發生在從豁免要求時的 扣押, 爭奪其評估和決策法警的結果,以及由立法條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這樣的程序中止,可以重新擁有管轄權法警執行職務法院的決心。
執行程序的結束可以在有實際的性能要求,以及對案件法警 債務人公司的清算。 這個動作由法院作為原告的死亡,表現機會的損失,以及通過收集來自正從債務人被檢事情拒絕的結果。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