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保險

建築活動的保險。 的投資和建設活動保險

建築活動的保險 - 為承包商入場開工建設工作的一個強制性程序。 但到目前為止,以這樣的方式在國內建築市場形勢,投資者或客戶沒有選擇權的特定建築公司。 所有預訂都是通過招標,可以參加每個施工公司製造的。 那麼,保險建設活動SRO減輕財政負擔,並會顯著降低與對象的建設,並把它運相關的成本。

為什麼需要保險

一般情況下,保險保障的參與者的財產在施工中保護,減少損失從丟失或損壞的建築物,財產,重要的建材,同時所有的金融風險照顧。 隨著保險公司可能使建築的所有參與者 - 從設計師和工程師承租人機械。 他們每個人的興趣,為了確保自己的本分:建築師和設計師們創造,保護工程師的新建築項目 - 他們的職業聲譽,總承包商 - 責任風險承租人 - 專用設備,租賃等...

建築工程保險的類型

一般來說,建築活動是保險:

  • 保險“交鑰匙工程”。 在這種情況下,為建設責任,設備和材料,安裝的供應, 調試應為總承包商;
  • 在“供應和控制”的原則 - 過程所需的機械設備,人員和客戶的其他勢力的建築材料的建築活動財產保險,維修.. 總承包商是安裝施工的總量控制。 在這種情況下,責任是由總承包商的代表保險和財產風險保證顧客。

至於合同

所有財產用在施工現場可以投保車上下-EAR系統保護建築和臨時建築,工藝設備,公用設施等。 保險合同是建築公司的代表和公司的代理人之間簽訂。 應包含對象和進程的合同予以保護。 它們是:

  • 建築安裝工程的製作;
  • 總線和安裝硬件;
  • 臨時結構以及建築物設計用於修復,重建或拆卸;
  • 安裝程序和工程師的成果鋪設在 公用設施, 安裝設備,等等。

合同的一個單獨的項目建立了保險期間的生效日期。 在大多數情況下,出發點是採取或獲得建築許可證,施工工作的實際開始一天的日期。 在某些情況下,它表示的追溯期的保險。

撥備覆蓋率

投保協議的下一個所需點 - 保險。 它是由的原則規定“投保一切險的保障。” 這使得保險公司向建築商提供支持,不僅在古典危險的情況:火災,自然災害,民事賠償責任給第三方,但也可能產生的特定風險。 其中最常見的有:

  • 設計錯誤;
  • 在建材缺陷;
  • 缺點和錯誤在工作人員的工作;
  • 引起的電流的損害;
  • 電纜斷裂和所述安裝設備的其他損傷;
  • 更多。

保額

保險合同的強制性條文是補償被保險事件的數量。 在施工過程中從零到滿市場價格的上升對象的直接總成本的建設。 同樣的速度增加,保險費的金額。 但是,不要以為遠程地進行投資和建設活動,以及公司的代表保險僅限於執行工作的進度只有紙報告。

建築施工的每個階段都需要進行獨立的同行評審。 獨立的檢查評估以下因素:

  • 構建在中間階段的質量;
  •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
  • 符合建築技術;
  • 這些措施和手段,確保安全建立財產評估;
  • 其他。

專家評價 可以提供和保險公司,以及一個獨立的專家機構,具有開展類似結論的權利。 在任何情況下,專家的調查結果聽到音符設計者和建設者的需要。 此外,這些研究結果對最終建設預算產生直接影響 - 在設施較少異議的建設者,保障水平較高 - 低保費。

結論

建築活動的保險,可以看出,具有系統性,在各方有興趣的客觀公正的做法。 通過獨特的對象的保險方案的實施,各合同的結論是普遍的。 它可以包括整個工程機械的建築工地保護和專用設備,包括短期租賃(租賃)的權利上使用的。 在這裡,你還可以包括一個節目工人的保險事故和專家,醫療保險,建築公司給第三方的民事和專業責任。 最後,該公司本身,保持建築活動的保險,一定要包括你自己在保證實現她的承諾,確保在最關鍵的情況下付款的國際再保險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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