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由警察使用武器

любыми гражданами, в том числе исполняющими служебные обязанности, считается крайней мерой. 任何公民,包括執行公務使用武器和暴力 ,它被認為是一種極端措施。 使用條款由不同的法律文件約束專項資金。 правоохранительных органов регулируется Уставами и федеральным законодательством. 特別是, 執法人員使用武器是由憲章和聯邦法律的管轄。 下面我們考慮的基本規則。

一般信息

. 現行法律規定中可以使用武器的情況 這是刑法作為一個概念 “自衛”。 如果有足夠的理由進行正式在履行職責的性能,使用武器的權利。 同時,憲章和部門的聯邦法律設定,正式防守下摔倒的情況下限制。

保護免受攻擊

допускается в случае возникновения явной угрозы охраняемым объектам. 俄羅斯警察使用武器獲准在保護對象的明確威脅的事件。 這些措施包括,特別是,包括汽車的列,W / H,和單位,建築物,單一的傳輸,火車和守衛的位置。 該攻擊可以通過武裝和非武裝人員進行。 在第一種情況下,攻擊被視為對生命的威脅。 в таких ситуациях будет считаться необходимой обороной.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使用武器由警察將被視為必要的防衛。 至於第二種情況,這樣的攻擊不會忍受生活的直接威脅。 刑法禁止人類生活在這樣的情況下服用。 допускается после оценки служащим соразмерности предполагаемого вреда и ущерба, который будет нанесен в ответ. 警務人員使用武器是評估員工比例涉嫌傷害,將在響應中造成的傷害之後允許的。

的非法行為的抑制

допускается при несении ими службы на охраняемых объектах, в случае возникновения угрозы неправомерного их захвата. 警方使用武器受到他們的服務對保護遺址的軸承,在其扣押的威脅被濫用的情況。 同時,官員們不得不考慮到的任何財產,包括用於防禦目的,具有比人的生命值較低。 在這方面,使用武器的決定必須暫停。

警務

разрешено при наличии угрозы здоровью/жизни населения. 當有人口的健康/生命產生威脅警察開槍是允許的。 不要緊,對誰保護 - 平民或由太陽系列。 提供了在立法必要防衛的條件,涵蓋人口的威脅被抑制的情況下,如果排除被指控的損害。 допускается, если существует реальная угроза для жизни граждан. 換句話說,如果有市民的生活帶來真正的威脅是允許使用的武器 。 該法律作出的另一個保留。 規則指出,使用非致命武器是允許的,如果其他手段,以確保保護是不可能的。 據一些專家認為,這一條款在法律中列入是不合適的。

拘留

в отношении граждан, оказывающих сопротивление. 立法和法規允許PPLICATION武器的警察對公民,提供阻力。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符合一個條件。 其中的主體,就該拘留被立。 員工可以使用機關槍等專用設備,如果一個公民不希望自願放棄。 有人說,武器的主題僅僅存在,就其被拘留,以及其性和不願履行執法機構的員工充當他作為一個犯罪行為的資格為基礎的要求。

特異性

刑法的目的定義拘留(第38條)。 , согласно норме, не должно быть в отношении субъекта ни при каких условиях. 使用的武器,根據標準,不應該在就任何條件下的主題。 在這裡面,尤其是,它指出,拘留的目的是在執法,預防新的違法違規行為的佣金交付公民。 因此,拍攝主體必須逮捕並帶到職責的一部分。 然而,消費的規則更深入的分析後,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由於對抗執法人員一開始就受到市民施加武裝抵抗,是對他們的生活的攻擊。 在這種情況下,分別形成了自衛的條件。 武器在個體中存在,即使在限制的時刻,不使用他們,出現在員工的反應,從而導致罪犯死亡的執行情況提供充分依據。

另外

. 該內部服務憲章規定了可以使用的武器等情況 因此,技術的第二部分。 14 DPS允許其使用呼救,嚇跑危及居民的生命/健康的動物,以及報警。 во внештатных ситуациях, присутствуют и в иных нормативных актах. 應當指出的是,允許在緊急情況下使用武器的規定也存在於其他規範性法案。

禁令

在藝術。 14 UCS規定的公民的類別,對他們來說,使用的武器是不允許的。 這些措施包括:

  1. 未成年人當他們的年齡是顯而易見的或已知的。
  2. 女性。
  3. 殘疾的外部和明顯的跡象的人。

如果這些公民的武裝或犯下群體攻擊,從而危及他人的生命,武器的使用是允許的,如果其他手段來抵消危險是由他們來了,這是不可能的。

法規支持

使用條款一般員工的武器都設置為UCS,在第1和第2 13。 規範行為提供了官員一定的權力。 他們在履行職責的官員的過程中實現的。 當緊急狀態法允許使用的武器,而下班。 烴類的一般規定還涉及專用設備的攜帶和存儲設置要求。

法律

聯邦法律“武器”是對平民的規則來確定。 該規範性法案規定,如果實體擁有合法它們使用非致命性武器時,才允許。 武器可以用來保護生命,健康,財產,在極端情況下 - 在自衛的行使。 使用非致命性武器之前,人須警惕她們所執導,自己的所作所為公民。 在特殊情況下,它不能做。 特別是,我們正在談論這裡的延遲可能花費一個人生活或會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情況。 在武器問題的應用程序不應該造成傷害第三方。 按照法律規定對內政的領土部門使用的非致命性武器每一個事實報告。

穿著規則

該法規規定沒有武器,用它誰也公民的類別。 這些措施包括:

  1. 在醉酒的狀態下的人。
  2. 公民參加示威,遊行,集會,集會,宗教禮儀/慶典,糾察,文化,體育等活動,大量的人參與。

最後的規則,然而,這並不適用於:

  1. 參與涉及使用體育武器的活動人士。
  2. 公民,實現訂購功率和安全性。
  3. 卡扎科夫,參加會議,禮儀,慶典,娛樂,文化或其他活動涉及強制穿著民族服飾的。 通常情況下,它被允許在刀刃的武器的存在被認為是一個組成部分地區。

誰充當娛樂,文化,體育等公共活動的組織者主題,是根據聯邦法律制定的規則給予臨時存儲屬於有法律依據的公民非致命性武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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