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監督審查:概念和激勵的過程

機會審查已生效,在上訴的決定(監督)生產是國內法的特點之一。 在一個機構的大多數外國系統不提供。 在俄羅斯存在由於該國的社會,政治和地理條件。 讓我們考慮進一步什麼監管原審法院構成了訴訟。

概觀

目前的刑事訴訟法現在規定,在刑事案件中的監督審查程序只能由當事人啟動。 在這種情況下,預現有代碼幾乎沒有限制有權提出申請的人數。 根據中共規則的分析可以定義的生產法院的監督結構充當訴訟階段,其中,較高的車身驗證的決定,這生效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該程序適用,除其他外, 上訴決定。 同樣,在表徵監督檢查 民事訴訟。

階段

該立法規定生產幾種監督階段:

  1. 反對這項決定,這生效方向的投訴。
  2. 決策被授權人。 法官可決定接受程序的投訴,並開始或拒絕它。 在後一種情況下,主席可撤銷的決定和參考的申請進行審核。
  3. 在監督程序聽證投訴。

監督程序執行重要任務。 在它的過程中,首先要行使對下屬機構的活動的控制。 隨著監管審查程序的一部分,最高法院和有關軍事法院監督的做法,確保其法律的精確應用和獨立的原則基礎上的團結。 此活動是必要的實現在藝術中規定的條款。 憲法第19條。 據他介紹,所有的人在法律和法庭面前人人平等。 修訂條例的可能性生效,也可作為個人的權利和利益的重要保障。

重要因素

生產監管情況允許的決策中複習,為某種原因沒有提出上訴或不同的順序。 由此可見,在檢查相對於足夠大數量的訂單的情況下進行。 在民事案件中監督審查程序,推動實踐的一致性,執行在確保辦案法治的重要作用。

鮮明的特點

監督審查和上訴程序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 然而,它們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其中我們應該提到:

  1. 檢查點。 監管審查程序的決定,這生效打開。
  2. 反复檢查。 監管審查程序可以在不同的授權機構多次啟動。

請願書的特異性

將通過法律的所有規則編制的投訴,在上訴法院要求的最新考慮它。 換句話說,該情況下,自動地從一個本體傳遞到另一個。 監管審查程序之前其主管官員的研究。 它必須認識到,在一份聲明中,沒有理由重新考慮該決定的權力。 直接由此可見,在符合法定要求制定了投訴的事實,但這並不意味著將有提起复核程序。

一般規則

監督審查意味著對處理投訴和交涉的具體時間框架。 他們決心防止決策延誤。 監管當局 應考慮在十五日內申請。 在此期間,包括通過了有關行為的時間。 監管程序的時間,日期和地點,法院應在適當的時候通知當事人。 此要求確保他們的權利參會企業的執行情況。 應該說,中國共產黨不提供民事被告,原告,自訴人的通知,以及他們的代表。 同時,他們的利益被受理的申訴影響。

對申請報告

由於對主席團成員首先採取的行動,授權審判或其他高級職員在訴訟中未參加早期第一階段的監督審查程序的一部分。 據中共第407(第四部分),該報告包括的情況下就提前複習總結,內容判斷,決定/判定理由投訴行為。 據認為,如果作為主席團成員參加了討論,但沒有法院監督的一部分,官方不作為,應當給予不僅在報告中,但之後的行為的一部分的情況下發言的機會。 最後階段,其中決定根據案情將會採取開始前,報告人應表達他們對當事人,額外的材料,這是他們在會議上已經提出的位置意見。 他可能會問到的問題。

細微之處

最後的講話提供給檢察官揚聲器後。 據秒。 6刑事訴訟法,那就起訴的公務行為。 會議期間,有必要考慮到,憑藉第11條的檢察官(CH 1,2)有責任確保那些參與的權利,包括被害人和被告人/嫌疑人賬戶。 該過程的其他方面,有請願的權利,是不是賦予了支持她的能力。 但是受害者,誰被定罪,其他人誰可以給他們的口頭解釋後,檢察官將採取行動。 這可能有助於投訴,其他參與者的論點反駁的理由。

的確定

通過決定的理由已在監督程序進行了測試決定改變或取消的可用性的官員討論後作出投訴。 該行為徵收必須符合在中國共產黨的第388條的規定。 會議主席 - 由法院判決的所有成員簽署的定義。 變更/取消決定生效和成熟的行為受到了廣大進行。 在票數均等的情況下,投訴/提交應被視為已被否決。

法律的主體

該立法明確限制誰需要發送一個監督申訴機會的人數。 這些主題包括:

  1. 嫌疑人/被告人。
  2. 有道理的。
  3. 犯人。
  4. 受害者。
  5. 衛士/雙方的法定代表人。

檢察官帶來了監管表演權。 如前所述,法律排除在民法轉發和申請人的科目。 在這種情況下,刑事訴訟法允許提交申請在監督法院參加會議。

根據法律規定

監事會代表/投訴必須符合法規的要求。 要求是類似規定的申訴申請的。 其時,出現不遵守法律規定未定義的後果。 在實踐中,法院在這種情況下,申請在中國共產黨的類推第375條的規定。

投訴的結構

作為行為違法的主體,不公平的,毫無根據的判決生效。 使得當投訴必須指定提供這類文件的強制性細節。 該應用程序應該給主管當局審查的挑戰行為。 法律要求申請人的序列。 特別是,對區法院的判決監管上訴不能被發送到武裝部隊學院,繞過了地區法院的主席團。 這條規則,根據normotvortsev提供申請人的利益。 在拒絕在下級法院申訴的情況下,他可以向上級以同樣的理由。 在這種情況下,受試者可以上訴,判決和決心。

附件上訴

連同申請有關部門應當提供的決定(判斷)的副本的人進行審查,該定義的上訴(上訴)。 如果必要的話,徵收及其他文件,根據投訴,證實闡述他們的觀點。 有必要說,調取案卷不被認為是強制性程序。 決定監管當局可以從申請人所接收的資料的基礎上進行。

形勢惡化的可能性

現行立法之前不允許,因為估算處罰的柔軟性上可能有助於事務的最糟糕的狀態變化等理由和信念,決心與需要申請一個更嚴重的行為規則方面的監督程序的審查。 全體會議太陽法令從1978年5月12日,在這個問題上給出的解釋№6。 特別是,在安裝基礎的行為惡化的人的情況。 這些措施包括有關的問題:

  1. 大赦法的應用。
  2. 不承認復發特別危險人物的行為人的行為。
  3. 逗留約廢除想法處罰或拒絕執行中的應用。
  4. 微積分的句子。
  5. 強加給罪犯假釋或更換處罰較輕處罰。
  6. 朝天。
  7. 解放免於處罰。

其惡化主題的狀況的情況下,也有內疚對他並沒有忽視處罰,句子的排斥緩解因素等計數承認不被視為一個變得很糟消除算術錯誤和明顯的印刷錯誤和錯別字.. 在規定的科目的惡化禁令適用於一,二審的判決,以及由監管秩序作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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