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國際人權文書

人權被視為不可分割的,但條件為其實施創造可能需要利益相關者,其中主要包括狀態,個人的法律行為。 哪些人可以當它涉及到國際合作與當今世界各國的參與被認為是根本? 什麼是數據源中的人權標準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人權的理解的特點是什麼?

在考慮各種國際人權文書,學什麼,根據研究人員的共同看法數據的權限而定。

因此,流行的觀點,根據其應被理解的個性特點,反映其自由,是必不可少的,她的生活,參加與其他人,社會和國家機構的關係。 他們表徵 的法律地位 在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領域內的各種通信,他是在關係到國家誰和為了用來實現他們需要的人,以及參與。

人權的最重要的屬性-不可分割的。 他們必須在他們的承運人的要求隨時執行,而不管他的社會地位,政治見解,國籍。

人權類型

如果我們試圖權利的問題進行分類,利用各種國際文書,有可能確定它們分為以下主要類別:政治,文化,社會和經濟。

關於政治權利:這些可以通過一個人的言論自由結社,表達權,以及與其他人參與的會議上表示。 文化可以提交受教育權,以及創作自由。 關於社會經濟-包括財產,住房和社會保障的權利。

國家在確保實現人權方面的作用

顯然,關鍵作用,屬於國家,為實現這些權利創造條件。 到人權的國際文書 的社會保障 和其他福利包括在世界的哪個國家的主管部門負責國家政策發展的各個方向的執行規定。 這些義務可能被當局以國家立法在很多情況下的水平規定-在該國憲法。 社會,政治,法律-有關法例供奉人權應建立社會機構的狀況的基礎上實現。

因此,該國政府主要的東西-不是的以下相關規則或那些包括國際文書,並創造真正的人類能力的鍛煉條件的公告。 同時,如果這種情況,實際上觀察則承諾在國家或國際法規採取任何規定的聲明,將不需要或將正式,而該國的公民相信他們可以實現自己的基本權利。

人權和執法實踐中保護國家和國際標準

人權運動的最重要的方面-這些規則,其中包括國際人權文書的慣例。 如果一個國家的公民認為自己的國家或國際法所保障的權利受到侵犯,它可以指不同的實例。 例如,向監察員或司法當局。 如果在,他的國家運行的狀態下身體的水平,一個人不能夠實現其權利的恢復,他可向國際組織,如,例如,歐洲人權法院。

國際人權準則分類

нормы, которые классифицируются на следующие основные категории: 國際人權文書( 他們接觸的一般特性將在本文後面考慮)包括標準,分為以下主要類別:

-原則;

-標準;

-標準。

國際人權原則

至於前者,那些最有可能成為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例如,在司法法院規約是,有哪些是文明國家公認的國際法原則的制定。 有問題的原則,可以固定在各種合法來源。 例如,在聲明位置的規則。 可以注意到的是,相關的 法律淵源, 作為一項規則,是自願的,即不具有約束力。

然而,在國際對話方面始終是歡迎,如果人權相關的國際文書(社會保障,例如)會發現,在已參加的有關原則制定的這些國家的法律的國家來源的規定匹配及其對整合這些或其他法律來源的水平。 國家,宣布致力於人類社會和經濟保障的國際原則,因此將被視為一個負責任的和積極的國際合作夥伴,如果他能傳球,需要一定的國家制度創造條件,為公民行使相關社會經濟權利的法律。

規範和人權標準

反過來,國際規範和標準的有關保護人權已作為一項規則,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但條件是它們被固定的法律來源,由各州批准。 我們可以談論這樣的規定,作為一項公約,條約,國際協議,條約。 在某些情況下,協議的批准的條件可能是國家在特定的國際協會的參與。 例如,如果我們考慮類似的結構,這種關聯可能生命 歐洲理事會。

在各種不同的味道權以大量的法律淵源的水平供奉的表達,通過國際合作當今世界的水平。 其中這些可以歸結為根本? 聯合國-也許,這會,首先是國際文書在大型組織在適當級別的一級通過。 考慮的數據更加的合法來源的細節。

國際人權標準:聯合國宣言

一個人權固定保證在國際層面的基本行為可以被稱為世界人權宣言,這是在1948年通過的聯合國。 本文檔的開發和在世界各個國家,具有多種在人道主義領域的法律關係的研究相關的經驗,通過,要考慮到各個國家的一級實施這類法律的經驗。

有問題的文件是一個國際化的一部分 的權利法案 的人。 其結構還包括各種契約,作為現代國家的國際合作的框架內通過。 在這些:

-國際公約建立公民和政治權利;

-國際公約規定的社會,經濟和文化權利。

兩份文書生效於1976年。 關於人權和公民權利,社會保障,獲得政治特權和文化發展的可能性,這些國際文書,以補充和細節聯合國的基本文件獲得通過。 在這種情況下,各自的權利來源有盟約,那就是,他們是在已批准的相關法律約束各州的地位。 讓我們看看他們在特定的細節。

國際來源 的規則:在政治權利公約

考慮規範制定源的人權的具體名單以及由它們應該被執行的機制。 該條約修復了以下人權:

-生命,自由,人身安全;

-在人性化的態度;

-這樣的事實,不受到非法逮捕;

-上舉,以及住所的選擇;

-語音宗教,自由;

-會議的組織,成立協會;

-加入某個組織;

-在大選中投票;

-對屬於少數的情況下保護。

規則的國際來源:公約對各國經濟權利

如果考慮在社會保障法的國際文書-的重點之一將是如此,公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採用為先前的源標準,在聯合國層面。 相關文件包括的權利以下列表:

-自決;

-工作;

-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條件;

-工會的形成;

-罷工的權利;

-社會保障;

-防止家庭,母親和兒童;

-對生活,住房,食物水準;

-實現了最高的衛生指標;

-教育-包括要考慮到引入按照盟約免費教育計劃;

-參與文化發展的一部分;

-使用在科學領域取得進展的結果;

-保護是相關的自己的創造力利益。

遵守已批准公約,聯合國的一個專門委員會的國家義務的監測。

因此,如果我們考慮勞動力的重要國際文書,一般的功能,使他們能夠評估非常高,在制定法律規則是結合現代國家而言-有問題的來源,它可以被描述為主要工具之一。

可以注意到,這兩個公約,特別是在我們上面看到的,實際上是由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批准。 因此,勞動和各種社會保障的國際文書-如果我們考慮在聯合國層面上所採取的立場,有很廣闊的管轄。

人權文書:管轄的國際水平

除了規範的來源,我們上面的研究,也有一些對法律機制調節的執行狀態,以保護人權框架的國際一級通過其他法律行為。 對於那些有大量公約- “關於職工權益保護”,“關於歧視消除”,“關於反作用酷刑和不人道的待遇”,“兒童權利”,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е акты на уровне деклараций, то можно обратить внимание на Декларацию социального прогресса ООН, которая была принята в 1969 году. 如果考慮 在聲明的水平的國際文書,就可以留意聯合國關於社會進步,這是在1969年通過。 что главная цель социального прогресса — улучшение материального и духовного уровня человека при условии реализации им своих прав и свобод. 有人說 社會進步主要目標-改善人受到實現自己的權利和自由的物質和精神層面。

有很多在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形成國家間的合作夥伴關係的過程中其他結構採用了規則的來源。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е акты о праве человека на достойный уровень существования , одним из условий которого является наличие возможностей для реализации неотчуждаемых социальных прав. 存在的一個體面的人權的國際文書,條件這是機遇,為實現不可剝奪的社會權利的可用性。

人權文書:區域一級管轄

有各種區域文書-例如,非洲人權憲章,歐洲人權公約的權利和義務的美國宣言。 其管轄範圍主要是延伸到位於某一區域的國家。

различных уровнях партнерства между современными государствами действуют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е акты о праве собственности ,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о защите природы. 不同層次的現代國家之間的夥伴關係的經營 自主權, 安全,保護大自然的國際證書 考慮到的今天操作規範的來源是世界上社會和政治進程的發展,通過新的補充,修正,完善,重點是適應在各個層次上開展國際合作的具體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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