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誰是俄羅斯的法律再犯?

俄羅斯刑法典也有很多的專業術語,不知道這是很難確定究竟是岌岌可危。 舉個例子來說,“舊病復發”的概念。 是什麼在它的創辦點? 誰是下我國的法律再犯?

定義

對於犯罪的法院建立了罪犯,他必須承擔的懲罰。 但往往也有在罪犯重新違法和有關部門必須將他繩之以法的情況。 據信,有復發。 如何理解? 誰是慣犯?

根據推理的邏輯,擺在首位, 這是犯罪。 我們談論的是誰在某些時候忽略了法律實施的行為違背了現行法規的人。 其次,他再次做到了。 所以,回答這個問題,誰是慣犯,它可以說, 它是公民,誰曾多次作案。 於是,他學會了從以往的經驗罷了。 在做這個還是那句話,法院預計在服刑期間市民做出一定的結論,並將繼續作出這類行為。 句子取決於罪行的嚴重性。 因此,一個慣犯 - 是誰不想趁機得到改革的道路上的一個。

什麼是法律說的?

刑法 累犯 整章18.據明確指出誰是慣犯,並強調了這個概念是什麼水平。 第1款規定,這個定義適用於誰曾犯下的罪行,現在在法律面前再次給人們帶來了。 此外,無論是現在還是過去的罪行已經犯下故意。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這的確是這樣的復發。 事實證明,法院處罰的公民時,他沒有作出任何結論,我決定再次拿起舊。 第2款說明危險復發的意義。 有兩個選項:

  1. 公民犯有嚴重罪行,為中等重力的預謀犯罪以前兩次或更多次被定罪。
  2. 完美的作品屬於嚴重的類別。 此外,人已經觸犯相同或特別嚴重的罪行。

第3款規定的特別危險復發澄清。 在這種情況下,它意味著從事的一切行為(過去或現在)是嚴重的性質。 當然,在任何情況下這句話將有更嚴重。

盜賊的做法

眾所周知,術語“慣犯”本身是來自拉丁詞,這意味著採取的“回歸”。 我們談論的是一些動作的重複。 由於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理解術語“小偷,慣犯”? 這裡的一切都非常簡單。 小偷在法律術語中被稱為一個人犯下盜竊或盜竊。 累犯變得帶回歲的時候。 因此,我們建立如下的事件鏈:

  1. 男子偷了和被抓住了。
  2. 法院把他繩之以法。
  3. 公民服滿刑期。
  4. 之後,他又開始偷。

事實證明,他特意重新侵犯公民和國家同樣的罪。 而且它沒有這樣做對社會的利益和個人利益。 這些行動表明,在這種情況下盜竊被認為具有復發階段。 因此,對它的處罰提供了更加嚴格。

特別是屢犯

是從什麼滋事等犯罪慣犯之間的區別? 主要是這些人最終會發生變形的法律和道德意識誰。 他們是不是能夠嚴格涉及到他們的行動。 事實上 它是自私的, 對於該渴求利潤高於合理的原則和常識。 對他們來說,渴望佔有他人財產為高優先級。 這些公民無法得到改革的道路上。 對於這樣的人最終成為犯罪的主要職業,是一種職業。 他,他們付出全部的空閒時間。 多年來,完善的技術,獲得一定的工具,人們不再認為自己是被另一種方式。 累犯是注定要結束他的天作案。 而他們這樣做不後悔。 這些公民將永遠不能,是的,不想重回正軌。 他不再需要他們。

考慮到這種情況,法律規定其相應的處罰。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tw.birmiss.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