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起訴書:樣品。 起訴書批准由檢察官

據統計,超過200萬的犯罪每年都在致力於在俄羅斯,初步調查是在他們幾乎每一個進行。

在調查過程中應設置各種情況,並收集證據。 手術後,研究人員創建了一個起訴書,或行為。

它們有什麼不同? 起訴書和起訴書 - 這兩種形式相同的結果。 如果觸犯輕微罪行而正忙於調查 - 結論是在被告犯有嚴重罪行,因為刑事調查是調查,行為事件創建。

一旦完成了初步調查,以發送到檢察官,誰決定向法院材料起訴書指控的案件檔案。

損害調查

在初步調查,調查收集證據,查明犯罪和形式的情況下,作為材料結合在一起的結果。

起訴書的起草 - 調查機關的特權。 該文件必須包含法律(第刑事訴訟法典220)中規定的所有信息。 如果沒有這些信息,起訴書被認為是未成形的。 初步調查必須在不違反程序進行。 這是在工藝形成的刑事案件材料,應仔細檢查作為檢察和後衛,以及由被控。 此外,對內容的訪問可能成為受害者。

總之,刑事案件的材料 - 是這是根據第刑事訴訟法典474供奉在法律的程序文件,表格和要求。 僅在初步調查部的材料的檢驗。

的條件和程序法典第217條規定審查。 在這種情況下,應用程序可以對證據和程序規則的應用要求。 應用程序通過調查,誰可以拒絕或滿足參與情況的有關人員的應用考慮。

的材料的方式向檢控方向

在最初的程序文件都準備好了,研究者簽署起訴書文檔,並發送到檢察官批准。 公訴人有義務考慮案件的所有材料,並在5日內進行審查。

建議先從起訴書的學習材料,但一些專家認為,調查的結論往往表達了自己的進攻意見,被告人的有罪或無罪的條款。 因此,調查人員認為可能影響檢察官不僅有,而且還參與了案件的其他官員的決定。

起訴書的副本必然被定向到被告,或者是違反程序法的。 在該結論可能因為某些原因被告獲得的情況下,檢察官作出的關於原因的強制性指示材料的說明。

起訴書的內容

指責文件正在研究在與殼體熟悉的過程,並且在研究的第一階段。 起訴的製備旨在包括以下信息:

  • 全名 被告。
  • 身份 - 一個簡要說明。
  • 地點,時間,目的和犯罪動機,並且在這種情況下相關情況:收費的內容。
  • 通過與刑法條款起訴制定。
  • 證據清單來支持指控。
  • 減輕或加重情節。
  • 關於受害者,包括傷害,他遭受了犯罪結果的性質和數量的信息。
  • 原告或被告(民用方向)的數據。

首先,你需要注意的起訴書是由的方式,這是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20條所規定的樣本設計。

由於起訴書 - 是文檔,它開始熟悉的情況下,必須有鏈接到列表和刑事案件的卷。 這是必要的保證,如果有必要,學生可向適當的工作表,並在信息仔細看看。

概念證明

由於起訴書包含更詳細地被認為是真正的和其他證據列表,它是指證據的事實。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證據在刑事案件守則第73條,可以考慮:

  • 證詞嫌疑。
  • 受害者的證詞。
  • 調查活動記錄。
  • 專家觀點。
  • 專業判斷。
  • 證據。

證詞

證據必須依法取得。 非法獲得的證據不予受理,因為在這樣一個複雜的過程,因為刑事訴訟不考慮。 另外,還有一些用於獲取證據作為證據之一的某些規則。

特別是,它是被禁止作出調查的情況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任何中毒是一種嚴重的疾病,使他不能充分地作證,以及精神病患者,或者是外國的公民,不知道俄羅斯。 此外,它不是未成年人的校對質疑,一些是不是老師,監護人或父母之一,時等。N.

在詢問是否觀察到的數據,應當在起訴書中提出。 的詢問規則和形式樣品協議在第174和代碼190定義。

專家觀點

包括在證據的專家報告必須按照第204條刑事訴訟法進行。 專家誰進行必要的研究,這是值得記住的是,錯誤的結論是犯罪行為。

在所進行的研究的專家已收集對自己缺少的信息或文件的權利。 在必要檢查的專家審查是如何進行文件的研究。 它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專家,有沒有興趣研究的結果。 結果在起訴書中的普通方式製造。 專家意見的原樣本附著到外箱文件。

起訴書的情況下,

加重或減輕的情況下在那些案件檔案的起訴書副本列表。 下條61和代碼63,分配懲罰這既可以減小或在與標準增加時情況都考慮在內。

例如,減輕情節是犯小罪首次,考慮到實際的或的事實 緩刑 可以低於下限被分配給。

最終處理

由檢察官起訴書的核准,並不表明材料移交給法院。 檢察官得到核准之前必須進行的文檔中的更改或採取其他措施,按照該法第222,包括中止刑事訴訟和起訴的權利。 此外,如果檢察官指出違法行為或不足,他不得不將此事回調查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在新的格式起訴書副本也應送交被告。

在起訴書中的變化,對其中具有檢察官權介紹,以下內容:

  • 收費的本質,犯罪的資格。
  • 更改限制或取消比軟禁,拘留等的措施(這項措施可以改變球場)。
  • 此外或減少人員名單誰可能被要求法院(除了證人的保護)的。

檢察官斷定材料的批准後發送到法院。 所有上訪和應用程序在此階段提交的不是調查和判斷。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存在的情況下的分配到一個單獨的過程或化合物的情況也製備的控訴。 在這種情況下的樣本文件不改變。

信息

連同起訴書應列明調查的結果證明。 由於起訴書中包含的數據是先驗的,在證書中必須是這項工作的結果。

它包含了參考的數據是一個刑事案件:

  • 調查期間。
  • 預防措施。
  • 程序費用。
  • 的存在 民事行動 和措施,確保。

有關調查結果的信息,相對於其他材料,只能用於公共檢察官。

分離和連接事務

刑事訴訟知道的情況時,案件的初步調查期間,有必要突出材料放入單獨的訴訟中另一刑事案件。 這是由於這樣的事實,在檢測到犯罪的偵查,這是不相關的被告和那個人的行為。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在每個生產結束是罪犯案件的控訴。

連接事務表明幾種材料在不同的情況下,它們被組合在一個或多個標準的存在:

  • 犯罪幾個人的佣金;
  • 犯互連行為,不同的個體;
  • 罪由一個人或一群人所為。

當連接事務得出一個結論應包括根據檢察機關的所有情況,法人和其他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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