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合規

如何採取停薪留職?

該僱員有權每年事實有薪假期,大家都知道。 但不幸的是,情況經常強迫一個人採取無薪無薪休假。 作為一項規則,去了不情願的工人。 誰喜歡坐在沒有薪水是多少?

在某些領域,如貿易或建設,在特定的時間或季節工作活動高峰 - 例如,在新年的假期。 這是不可能的管理會很高興,如果一名員工在此期間收集休息。 當局可以拒絕無薪離開?

是的,可以。 按照LC RF員工的第128條,如果要求的家庭或其他合理的情況下可以繼續停薪留職。 但是,儘管法律明確規定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被稱為恭敬。 這樣的管理,如果需要的話,可以拒絕無薪離開,理由是事實,那就是它沒有很好的理由。 你可以找到些什麼? 這是必要的談判。 你不能只寫一個聲明,離開,留給他的隊長-它是合法的可以扣除曠工,並與相應的解僱 工作簿中的條目。 反過來,員工在休假故障的情況下沒有報酬,可以提起 解僱的應用 -這是比任何公司更糟糕的緊急運行中。

事實是,有一些員工的類,其中當局沒有拒絕無薪離開的權利。

這些措施包括:

  1. 工人,誰在結婚登記,的近親屬或出生一個孩子的死有關要求請假 - 不超過五天。
  2. 殘疾工人。
  3. 配偶和誰受過傷,腦震盪或在軍隊服役陣亡士兵的父母,或在軍隊服役,而導致死亡或傷殘的時期得這種病。
  4. 員工,退休人員,退休高齡,仍然工作。
  5. 戰爭致殘。
  6. 戰爭退伍軍人。
  7. 被圍困的列寧格勒的居民,授予相應的標誌。
  8. 人進入高等教育。
  9. 蘇聯和俄羅斯聯邦的英雄。
  10. 誰結合工作和學習的人。
  11. 選舉委員會和候選人的議員選舉 - 直到選舉結束。
  12. 人兼職工作。
  13. 公務員和 市政僱員。
  14. 社會主義的英雄。 勞動和勞動光榮的訂單滿騎士隊。
  15. 在工作條件遠北的和等效地區的人們。
  16. 軍人配偶。

所有上述類別的員工必須為當局提供無薪假。 釋放時間在每種情況下分別確定。 例如,戰爭致殘者可在60天內自費休息,兼職工作的人,有權的時間超過離開的主要工作更長的時間,而那些進入高等教育 - 15日曆天。 當然,在與當局達成協議度假可以是幾天和幾個月沒有任何限制。 例外 - 市政和公務員不能採取停薪留職了一年多。

我們曾考慮過離開採取由員工的內容的情況。 不幸的是,尤其是在無償發送停工企業管理者的危機時期,天離開自己的員工,從而直接觸犯了法律。 無論企業的困難,管理層有派遣工沒有內容的權利。

不要忘了離開,沒有在一個員工的主動性買單,持續超過2週不包括在計算期間為帶薪休假的計算。 簡而言之,如果沒有內容已於今年完成,然後另一個,並獲得帶薪休假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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