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合規

法人重組的方法。 合併,合併並通過分配一個新的法律實體

民事立法俄羅斯聯邦提供的程序,如法律實體的重組。 什麼是它的特殊性? 什麼是這個過程的方法呢?

什麼是法律實體的重組?

在考慮所提供的RF立法是指法人的重組,以了解什麼是適當的術語。 他的解釋是執政的資源權利的規定,直接表現出來,其中最主要的是俄羅斯民法典。 按照法律實體的重組下的規定應被理解其中的法律實體,或以其他方式將其自身的權利另一個實體的過程。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區分開來,特別是在轉型的合併的形式 - 當一些公司正在鞏固自己的權利和責任,通過一個過程,如通過提供重組,這原本就不是一個實體停止經營其核心活動。 還有其他類型的重組 - 的文章中,我們將看看他們在更詳細的版本。

應當指出的是,在法律方面完全不同的的過程中企業清算。 其結果是從國家名冊內刪除的公司的記錄為龍頭的活躍。 然而,清算,重組 - 流程其中,這種或那種方式,他們可以一起在企業治理結構,增持的轉型聯繫在一起。 因此,他們的治療可以在許多情況下,在同樣的情況下進行。

分配2種類型的重組 - 自願和非自願。 讓我們看看他們在特定的細節。

什麼是自願的重組?

重組的合適類型是根據公司管理層的決定進行。 在確定企業未來的規模可能的選項。 例如,如果重組方案被兼併,被參與這一進程的企業實體,簽訂特殊協議,根據所討論的程序的固定順序,以及為在形成公司的股份分配(或建立被轉移到股份體積的原則管有或其他共有人)。

什麼是強制性的組織?

這種類型的重組需要決定,根據其上實現了有問題的過程中,主管機關或法院。 究其原因,被迫重組的可能,例如,需要在出售的物業,這是犧牲計算該公司的債權人要在其他經濟組織之間分配。

重組的分類

什麼是法人實體進行重組的方法呢? 俄羅斯法律規定的分類,這是由程序5資助:

- 公司的合併;

- 另外一個公司到另一個的;

- 公司的部門;

- 公司的分配;

- 業務轉型。

合併為一個單一的結構兩個或多個業務實體的關聯。 此外,每個合併後的公司停止運作。 一旦聯邦稅務局記錄新的法律實體,通過兼併重組過程完成。

對於程序的法律實體的重組可能涉及一個或更多的公司到另一個附件。 其中,每個公司,這是另一種結構的一部分的,停止其活性。 此外,在吸收合併形式的法人實體重組終止涉及公司,其中包括一個經濟實體,其權利和義務的轉移。 考慮過程被認為是一次完成的聯邦稅務服務對信息的國家註冊所有連接的公司停止了運營。

對於一個法律實體的重組過程也可能涉及分離,這是教育的公司接受法律的獨立性其他經濟主體的基礎上的過程。

企業變換的進一步的實施方案 - 選擇。 他建議新公司的法律實體,它們是獨立的經濟實體的基礎上形成的。 這個過程被認為是一次完成的聯邦稅務局記錄所有的商業實體,從公司中脫穎而出。

接下來型重組 - 轉換。 此過程假設一個法律實體的活動和新的商業實體的基礎上,隨後成立的終止。 只要俄羅斯聯邦稅務局完成了新公司的國家註冊,那麼這個過程就完成了。

這些都是法人實體重組的主要方式,反映了一個共同的分類。 這裡面具體的人可以選擇由特定類型的企業的具體規定,公司的義務,其業主的優先事項 - 的可能影響自己的喜好因素的列表可以是相當可觀的。

重組的分類:商業實體的權利和義務

重組的分類可以在任何其他理由進行。 例如 - 在確定由重組後的公司去其合法繼承人的權利和責任範圍的條款。 因此,可以將它們轉移到另一個企業實體:

- 在全;

- 部分 - 儘管事實是僅有一定量的權利,並轉移至在標題其他後繼者的責任;

- 部分,提供分佈最初的屬於公司的權利和義務全部範圍。

一般地,分佈權利和義務的第一實施例表徵方法例如通過轉化,融合和附著重組。 第二個 - 的分離。 第三 - 在分配。

重組文件

在重組實施可以形成下列文件:

- 分離資產負債表;

- 轉移行為。

其中,當進行分割,或選擇形成第一文檔。 二 - 如果進行合併,融合或轉型。 總之,無論是文件應反映所涉及的業務轉型過程中的商業實體的義務的細節。

重組的主要階段

類型和法人實體重組的方法,現在檢查其內的程序執行階段的細節。 在一般情況下,實體企業是參與重組的順序將是如下。

首先,主管單位 - 比如,經濟社會的董事會,決定企業轉型。 接下來是由該組織將開展聯邦稅務局通知。 同時稅務專家必須獲悉,該公司的管理層通過後改造公司在3日內決定。

下一步 - 引進了聯邦稅務局的法律實體的國家統一註冊的變化,反映了企業轉型過程的開始的事實。 之後 - 在貿易雜誌上發表了各自的法律實體的重組信息。

然後 - 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這是他們的債務人轉換的債權人。 在那之後,選擇直接形成一個法律實體的重組。

民法法人重組:細微之處

有相當多的是在問題表徵過程的細微差別。 我們研判,根據民法。 這是執行,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主要是民法的規定的基礎上的程序 - 一個法律實體的重組。

首先,應該指出的是,俄羅斯聯邦民法典允許重組:而其不同形式的組合 - 如果可能的話在缺乏不一致的方面現有的法律,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其在各種法律形式開展活動 - 再次,如果這個過程不違反現行法律的規定。

對法人的重組實施任何限制,只能由法律來確定。 在這種情況下,監管立法可能由位置根據將通過重組的單獨順序是固定的確定:

- 銀行;

- 保險公司;

- 結算公司;

- 金融機構;

- 貿易公司;

- 投資基金;

- 非國有養老基金;

- 民族企業。

上面我們注意到,重組方案可基於由法院出具的法律行為。 應當指出的是,一個企業實體的創辦人,由這些行為的規定的約束。 否則,相應的程序將被仲裁管理進行-建立在民法規範的基礎上。 此選項可能是企業主不太有利。

法院對重組決定是新成立的法人國家註冊的聯邦稅務局的實施奠定了基礎。 它的建成,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是有問題的識別程序召開的主要標準。

在某些情況下,法人重組的某些方面可以通過國家主管機構決定發起。

其中一個程序的關鍵細微差別 - 繼承。 我們將詳細研究它。

繼承法律實體重組

繼承涉及的權利和法人的義務方面的法律轉讓其重組的,要在規定量的另一業務實體。 規律如下:

- 法律實體的合併他們每個人的正確接收新創建的企業實體,

- 自加入時 - 該公司,其中包括別人,接受他們的權利和義務;

- 企業的權利和義務轉移到形成在其基礎上的經營主體分離;

- 分配 - 每個由此引起的法律實體的權利和義務的重組的;

- 改造 - 的權利和新的法律實體的責任與那些特點,前者的活動比較範圍,保持不變。

在法律規定的權利的情況下 - 這取決於法人重組的形式,權利和義務轉讓行為下轉移。

詳細審議該文件的細節是非常有用的。

什麼是轉讓行為?

轉讓契稅的任命 - 下一個程序轉移,如重組,從一個實體到另一個的權利和責任的定義列表。 有問題的文件中包含根據規定,本公司繼承是建立在關係到所有債權人和債務人,以及在其可能可以確定考慮到在一個企業實體的權利和義務考慮可能發生的變化的方式。

轉讓的行為是由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門,這決定了一個的選擇或法律實體重組的另一種形式的創始人提出。 相應的文件被送到了聯邦稅務局,與被轉移到稅收其它來源一起 - 在法律規定的方式與他們合作的框架。 如果匯款憑證將不被授予聯邦稅務局,使得狀態寄存器進行必要的修改,該機構將無法開展。

擔保債權人的權利

重組的下一個最重要的方面 - 的正在改變在適當的時候它的地位的經濟實體的債權人的權益保障問題。 這些保障民法的規定也設置。 首先,相關法律實體的聯邦稅務局的通知,該組織的地位有望改變重組的決定後有義務,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3天之內。

在接到此通知後,稅,該公司被重組記錄的國家註冊取得。 反過來,企業實體有義務部門通知媒體發布。 有關文件,反映了債權人可以斷言其債權的順序。

如果他們出現之前,第一次重組後的企業實體的部門媒體刊登的公告,在法庭貸款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或者承擔損失的補償義務。 這些要求可以在30天內重組後的公司後提交給有資格的一方將發布最新的通知。

在兼併,合併,轉換,或其他類型的形式 - 債權人的債權提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之前的重組將開展必須執行。 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無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的義務,如果距離的要求接收,以確保日起30日內,該值將被識別為充分。 法律還定義了債權,這種或那種方式,實現獨立重整程序的案件。

如果債權人的債權未履行其損失 - 不報銷,和足夠的安全性沒有提供給他的面前承擔連帶責任是指那些實際擁有控制改組實體的行動的能力的個體。

擔保債權人的充分性的基本標準-有資格的當事人同意接受,以及存在 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 到的重組的商業實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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