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社會哲學

辯證法是什麼,什麼是它的形式?

什麼是辯證? 我們習慣於把它作為一種概念的傳達多樣性的統一,體現了生命的基本原則。 然而,它的發生不是一次。 自古以來辯證法的歷史形式存在。 柏拉圖的理念,亞里士多德的類,共性 中世紀經院哲學的 現象和NOUMENA康德,最後,黑格爾的原則-所有的人都在或多或少屬於這一定義下,或者包含它的元素。

辯證法是什麼以及如何創建它的類別?

分類反映了辯證法,從而彌補了世界的圖片本質的搜索。 它們代表了不被某些一般功能特點,以及整個宇宙。 通過這些類別,你可以了解宇宙,它的生存和發展,至少我們想像這都代表了道路。 在哲學發展的某些階段形成這些形式的人類思想。 要做到這一點,有一定的先決條件 - 社會文化,歷史,思想。 在回答什麼辯證法的問題之前,人們首先試圖找出什麼是時間,空間,運動,物質。 也就是說,他們來到一個描述很籠統的概念術語的發明。 首先辯證法在一個很幼稚的形式存在。 然後 - 在宗教觀念和哲學的法律形式。 有新的類別的知識,這些都體現在語言。 他們成了抽象的概念骨架形成。 其中, 哲學思想 已經創造了以前只有自發地表達和實現,目前尚不清楚一個不同的項目。

什麼是辯證的,其主要特點

一般原則的辯證關係,並描述了宇宙的關係。 它的種類有思想的普遍形式,鏈接知識和形式,本體論和認識論。 他們也認為是最濃縮的形式表達的主要通信宇宙基本概念。 這是思維過程的最既定原則。 這些類別被分組在一起像構建構建一個畫面塊:一個單一的 - 一般相似 - 差量 - 質量,易於 - 困難的,部分 - 整體,有限 - 無窮大。 它們還包括這樣的通用定義,現象和本質,原因 - 效果,必要的 - 可能,等等。 因此辯證法是在同一時間和邏輯,正如亞里士多德聲稱,真正體現了世界上現有的關係。 它研究的思想,它的分類結構 的認識論功能 ,並進行了歷史分析。 它還探討的原理和知識,它從一個系統到另一個過渡的形成規律,以及他的內在矛盾。 在 現代西方哲學 作為公認的方法和辯證,而其替代品。 例如在著名的書庫恩概述“科學革命的結構”。 此外,也有原始形式的辯證的,如法蘭克福學派(哈貝馬斯和Horkmayer)的理念。 對比這由兩種通用的方法的。 它是關於啟示的辯證,從其中,根據形成和黑格爾,和馬克思,另思想家 - 陰性。 最近,他們認為從統治和權力的問題,自由的方法。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tw.birmiss.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