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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 - 這是誰? 選擇和授權程序

陪審員可以絕對任何人,它會選擇一個特殊的計算機程序的主題。 此事件四年發生一次。 在當一個公民選擇陪審團,但他是由於生活環境不能參加的情況下 審判, 那麼有必要進行舉報。 拒絕參加的人沒有正當理由的過程中,根本沒有權利。

定義

陪審員 - 是公民誰參加聽證會作為非專業法官決定被告的有罪或者無罪,作出決定。【

居住在該州大多數人,有他們在陪審團的信心,而不是專業評委,因為後者可以以任何方式感興趣的案件的結果,而法官是隨機的個人,可以客觀地評價發生了什麼犯罪的全貌。 這是公民社會的關鍵所在。

陪審團不易腐敗,使普通老百姓主持公道,但前提是他們是適合這個角色的所有法律要求。

陪審員 - 首先是,大多數普通公民,誰被任命為法官的角色參與到命運的意願。 因此,他們應該表達自己只有最好的,事實上表明,他們參與法院不僅是可能對某些類別的情況下,也適用於所有的人作案。

陪審團成員

在這種情況下,刑事案件的考慮是由陪審團和法官專業,誰必須同意評估的任何決定進行。 在這種情況下,主持會議的官員應考慮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的情況下的所有細微差別,完全分類的所有犯罪行為,只有使陪審團的裁決,這表明回答向他們提出的問題。

在犯罪過程涉及:

  • 法官,是專業人士;
  • 後衛;
  • 狀態檢控;
  • 評估(躺在12人量的法官)。

工頭,誰將會與審判長溝通,從自己的範圍內選擇陪審團。 他還講了一致的所有評審通過了判決。

立法控制

陪審團的所有活動二○○四年八月二十○日聯邦法規定,№113-FZ,這就是所謂“在陪審員在俄羅斯聯邦普遍管轄權的聯邦法院。” 而也是在代碼 刑事訴訟程序, 其中註冊所有有關案件的陪審員,他們的權利和義務,董事長,並在審訊中,陪審團之間的互動秩序的正常進行的詳細信息。

對考生的要求

誰將會執行司法法官的人,在選擇使用計算機程序中出現的隨機抽樣,然後最高行政權力形成的列表。 這個過程進行四年一次。 列出只有兩個 - 這是一種常見的和一個備用。

陪審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 年滿25歲;
  • 沒有犯罪記錄,如果它被撤回或解決,那麼這個人完全有權利成為陪審團的權利;
  • 不psihitiatra和心理醫生進行登記;
  • 是國家的公民,並了解俄羅斯的語言;
  • 有身體殘疾;
  • 不接受調查,換句話說,他沒有一個犯罪嫌疑人的指控犯罪的狀態或。

在該人是適合所有適應症的情況下,非專業法官的角色,那麼它必須批准陪審團。

在參與的情況下,

陪審員參加初審法院訴訟程序的一部分,只有當它表示希望去面對自己,這是被控犯有嚴重或特別嚴重的罪行。

嚴重承認只被罰達到社會不超過10年的隔離這些罪行。 非常嚴重的 - 這是在監獄處以10年以上的行為。

如果被告沒有陪審團要求考慮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處理被執行刑事程序法典第30條的基礎上,保持了專業的判斷。

動機拒絕

公民,誰選擇了陪審團不能隨便拿起,並拒絕參與這一進程,因為法院的工作作為評估者 - 是其直接和法律義務。 由於陪審員 - 誰是無私而客觀地做直接影響人的命運來證明他或罪犯的決定隨機選擇的非職業法官。 但有時也有由於某些生活環境的情況下,一個人根本無法在這個角色,而在這種情況下,人的書面呼籲 最高行政機關 其所在區域的。 在一份聲明中寫一個拒絕的理由,參照法律的規範,其中規定,在這樣的基礎的人可能不是法官。

其中的原因,你可以寫這樣的聲明,內容如下:

  • 年齡小於25歲;
  • 犯罪記錄;
  • 刑事檢控;
  • 殘疾,由司法機構建立;
  • 身體不好,由醫療器械確認;
  • 找到心理醫生或精神科醫生登記;
  • 身體殘疾和缺點;
  • 65歲或以上;
  • 如果該人是牧師或軍事; 擔任公職; 法官,律師,檢察官,警察和一個特殊的頭銜,從事偵探工作。

該應用程序被認為是在5天,之後決定可向法院提出上訴過程中的最高行政機關。

在一個公民的申請是由事實,它不能是外行法官接受和支持的情況下,陪審員名單應該改變,而該人被排除在外的。

在法庭工作

如果此人依然選擇了陪審團,並證實了這個位置,他是在任何時候都刑事訴訟應當從基礎工作,當他收到獎勵為他的工作在1/2的法官工資的大小的天數量豁免這是在法院制定了由他。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公民,所選擇的評估者,挽救了他的工作,他支付所有的旅費到地方的訴訟,反之亦然。 當時,雇主可以不是這樣的人開除或轉移到另一個位置。

呼叫公民作為非專業法官是一年一次,10天后進行工作,如果從陪審團的情況下的檢查繼續在長時間內,政府的司法判決之前,那麼整個週期。

判決書

之後,法官聽到的過程的各方面,他們必須去到會議室,在那裡他使他對此案的決定。 作為一項規則,陪審團得到了幾個問題,才需要給予明確的答案給他們。

陪審團的裁決 - 這是決定被告人的命運故意和一致的決定。 它必須註明:有罪與否,並回答了一些其他問題,如果這些都已經由董事長指定的。

在該決定法官證明被告的情況下,法官應當出具無罪的判決 ,並同意他的觀點。 如果判決有罪,那麼法官可以跟他並沒有接受,從而宣告其決定,解散陪審團。

法官的組合物

陪審團的形成發生在一個封閉的開庭。 在這種情況下,誰一直對這個角色的落實選舉採用隨機抽樣的所有人員迴避可以自己或自己,如果他們出於某種原因不能參與這一進程。 此外,在本次會議所涉及的律師和檢察官,他們每個人都有問陪審團提問的權利。 此後,法院可以要求陪審團宣布動機的反對。

其餘所有公民都選擇了,只有前14人誰在名單上。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中的12 - 陪審員的一局,其餘2人是備用的。 非專業法官的完整列表在會上宣讀了之後,這個事實應由局長在法庭聽證會的記錄記錄。

權利

所有權利關於刑事訴訟陪審員,供奉在刑事訴訟法典第333條。 但是,它們不能被任何在這一過程中參與者的限制。

法官有權利:

  • 參與的案件的全部情況的研究;
  • 通過主持提問向所有公民,誰將會在法庭上受到質疑;
  • 檢查 證據 和文件;
  • 記錄所有的事實,在應對這些問題的準備以後使用的;
  • 發表澄清已經在這個過程中被認為是令人困惑的法律概念和工具,法院的請求。

陪審員不得在審判過程中離開房間,與來自未經授權的人聊天的人,以及找出進程之外的所有犯罪情節。

違反既定規則非專業法官的情況下,他們應該從列表中排除和其他陪審員代替。

法律學

在日常生活中在小城鎮,考慮特定情況下,當陪審員在法庭上的參與是比較少見的,但儘管如此,這樣的情況在實踐中,有時會遇到。

刑事案件的一個例子充分印證了這一事實。

市民指責下治罪法第105條的特殊殘酷侵犯兩個人暴行。 他將面臨最多在社會生活中孤立的句子。 犯他不承認,並作證說,謀殺哥們晚上安眠藥的影響下,剛睡著,不記得任何一種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後者尋求鑑於本案陪審團在調查過程中表示。 他的請求作出。

法院陪審團裁定有罪行為的公民。 由於實行考試揭示了他的安眠藥,這殺人之前,通過了被告和工作了12個小時的血液中存在。 這就是為什麼該案重新進行審判發送,公民在法庭上公佈。

實踐表明,陪審團 - 不知道是誰做的專業水平和法律的規範,但在某些情況下比主管法官更好的管理的人繩之以法。 所以社會努力確保的嚴重或非常嚴重暴行的所有過程進行了僅與參與,和自己經常指責請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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