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為什麼以及如何人權涉及到他的需求?

其目的是創造一個社會中,人們會感到舒適的任何國家。 至少是因為電源而被保持的意志和公民的滿意程度。 要做到這一點,國家必須保護其公民,把它的主要任務之一,以保障人權,監督社會的公平性。

人類的需求

另一位著名的科學家馬斯洛示意性地描述的基本 人類需求 作為一個金字塔,其中,地面是原來的必要,然後只有那些在文明社會中是可能的,銘記主要滿足。 當然,這個金字塔不公開的人權如何與他的需求,但它表明的重要體現,包括在外地。 例如,金字塔的基礎上,可以得出結論,這是不可能完全滿足“上”的需要(例如,審美),如果沒有滿意的底部(例如,需要的食物)。 該方案的基礎一直是人類生活必需的生物需求。

國家和需求

旨在滿足國家的建立和存在的幾個目標 人群的需求。 因此,它保護的權利和自由的人,它提供的方式參與,不僅在他們的生活,而且在政治和其他。 否則,國家並不需要對社會,它不是任何元素有用和實用化,相反,是一種負擔(稅收)。 國家有義務不僅要監控的需要和人權,而且在他們的協助執行,在社會創造的相關機構。 行政和司法當局有義務強制執行的權利。 立法機關應明確知道人權是如何與他的需求。

鏈接

當然,所有的社會和法律現象在某種程度上是相互關聯的。 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對如何將人權有關其需要分配的明確標準。 然後,我們將能夠提供機會,最全面的訪問,以滿足他們。 結論的權利和需求是相互直接的關係,但總是對的從需求的。 例如,如果一個人想要實現自己,他的需求,他必須有權接受教育,去工作,去從事他喜歡,如果不違反法律規定該活動。

大多數的相關需要的權利,據推測,被固定在基本的,不可侵犯的位置的形式立法層面。 所以,你可以把生命權,對宗教和政治觀點,這也被設計來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自由。 這裡是一個視覺比較:有關公共關係作為關係到他需要的人權法。 也就是說,先有關係,那麼就有必要對其進行規範,然後啟動立法程序,只有行為法長鏈的末端。 人權情況是一樣的 - 沒有必要,沒有必要建立和授權人這樣的權利。

為什麼會這樣?

一個人需要在他的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事實。 此外,他的生活全過程包括需求和滿意它的發生。 不滿激發不滿,這可能會導致更多的危險和消極的後果。 有必要分開是合法的,有生存的權利的需要,以及那些完全不正確的,違反了法律。 首先必須提供合適的人來實現他們進行調整。 現在已經有每個公民特別決定 - 他是否需要這樣的需要,如果他想見她。 但後者是法律要求的責任風險下申請禁令進行調整。 這是不能接受的,一個人的需要,違反或抑制其他權利。

結論

了解人權如何與他的需求,它可以使一個顯著的結論 - 這種連接是必要的,它是不可能被破解。 試想一下,如果你的權利是僅依賴於立法者的意志,而不是真正的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而不是 受教育的權利 ,你將獲得參與政治生活,而不是言論自由的權利-工作或從事創業活動的權利。 這樣的狀態可能是有害於社會。 此外,很長一段時間的人都團結組,以滿足他們的需求,然後將這些群體成長,因為這樣做合比一個更容易,並根據多個視圖,這是第一個州出現。 此外,人的需求 - 是科學進步,許多科學家的主要動力引擎。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tw.birmiss.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