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聯邦法律“俄羅斯聯邦»的檢察官辦公室,N 2202-1從1992年1月17日

什麼是系統和俄羅斯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組織? 請問這個結構呢? 這些問題的答案將提供聯邦法“對俄羅斯聯邦檢察院”,一些規定,其中將在文章中討論。

在檢察官辦公室

俄羅斯檢察院是俄羅斯聯邦的工作面工作的聯邦機構的一個統一的系統。 檢察官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控制法律的遵守的國家。 這是必要的,以確保統一的強化和法治。 檢察官辦公室保護自由和人權,以及社會的法律保護的利益。

此外,俄羅斯檢察官辦公室一直以:

  • 通過開展調查和業務活動,即詢問和調查的機構執行法律的監督;
  • 超過俄羅斯的所有權威和司法機構的權利和公民的自由觀察控制;
  • 刑事訴訟中按照既定的權力;
  • 協調執法的事務。

別的不說,俄羅斯檢察官辦公室開展立法活動和總檢察長辦公室 - 特殊監管出版物的發行。

活動的原則

聯邦法第4條“關於俄羅斯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建立了考慮實例的基本原則。 特別是,它是值得以下幾點:

  • 獨立於其他聯邦或市政當局行使職權;
  • 嚴格行事按照俄羅斯法律;
  • 及時向政府機構對他們的表現。

我們還應強調該法案的第二篇文章中揭示的另一個原則。 我們正在談論的國際合作。 因此,總檢察長辦公室應密切合作,並與外國當局行使類似功能的高效合作。 這是必要的,當然,獲得寶貴的經驗和有用的信息交換。

關於檢察官

而我們可以告訴正在考慮實例的員工呢? 聯邦法第5條“關於俄羅斯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在檢察官的監督干擾潘基文說。 這是什麼意思? 總之,從任何方面的任何影響(無論是政府,媒體,官員和法律實體,等等。D.)將造成法律障礙。 此外,對檢方的活動影響特別生動的形式可能需要責任強加。

第六條說,檢察官的強制性性能要求。 因此,檢察機關的法律指令應該受到無條件和及時執行。 在審議該法案同時說話,檢察官並沒有權利向有關當局的信息是沒有需求的事實,由於不涉及核查問題,或者公開共享檢察官的檢查目標。

還應當指出的是,在下面的文章談論檢察官在政府(市,或聯邦)的參加會議,對活動在打擊的反腐敗專門知識等法律制定活動的參與的犯罪行為作鬥爭的協調

檢察系統

聯邦法“對俄羅斯聯邦檢察院”第№2是專用於所考慮的裝置結構。 什麼是檢察系統? 檢察廳包括以下的構成要素:

  • 總檢察長辦公室;
  • 地區檢察官辦公室;
  • 軍事等專業檢察官辦公室;
  • 印刷版,教育和科研機構。

所有部門都在他們的經濟和社會目的的對象的運營管理。 在這種結構中,重組,賦予了狀態,所有這些機構的消除是從事俄羅斯總檢察長。 當然,這絕對是非法的設立和運作在俄羅斯檢察官辦公室,不包括在整個系統。

在總檢察長辦公室

如上所述,總檢察長是所有系統的主要領導者。 被任命為俄羅斯聯邦總檢察長一職,並從中取出經聯邦議會上院開展對俄羅斯總統的提議。

總檢察長也只能是俄羅斯公民誰已經達到35歲,有適當的教育和工作經驗。 如果總檢察長,無論出於何種原因,缺席,他的位置應開展活動的工作他的第一副。 正好五個歲月 - 總檢察長的任期。 在同一時間同一個人能夠多次委派到相關的帖子。

總檢察長的主要職責是提交立法部門在俄羅斯聯邦議會兩院每年的消息。 還應當指出的是,考慮到官方有權提交給總統副手的候選人。

檢察官科目

如何形成和俄羅斯聯邦的功能檢察官辦公室? 聯邦法律№2202-1第15條說,在市檢察機關應建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它必須是現任主席,他的副手和各種檢察官。 這既適用於正常器官和專業,例如,軍用型。

此外,俄羅斯的科目檢察官辦公室應形成和管理部門。 在每個實例中必須存在的首席,首席 - 高級助理和代表。 與此同時助手是由主體的檢察官任命,最後 - 俄羅斯總統公訴人的建議。

該地區的檢察官應該是至少30年來,它必須符合本法規定的要求,具備相應的教育和工作經驗。

檢察控制。

大多數俄羅斯人聽說過這個著名的術語,如“檢察官”。 但是否所有的公民知道,這個概念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檢察官的監督? 法№2202-1,即其第三部分提供了詳細的解釋。

監測的對象是司空見慣的同時遵循俄羅斯憲法和其他許多法律。 員工,控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公正行使檢察監督。 應該如何測試? 在報告機構收到的指示違反法律規定的某些元素的檢驗機構存在的信息。 檢察官或他的副手開始適當的驗證,其結果證實或駁斥有關違反現行法律的信息。 整個過程不應該超過30天。 這種形式被設置為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並在俄羅斯聯邦各主體。

檢察官和法庭

是否有某種起訴和司法之間的互動? 在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是顯而易見的。 俄羅斯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法律依據固定代表的兩個系統之間的密切合作,不斷互動。 因此,聯邦法正在審議的第35條規定檢察官在訴訟中法院的參與。 這是檢察官辦公室擔任檢察官。

根據俄羅斯法律,能夠檢察官向法院提出上訴與進入業務流程的應用程序(在任何階段),如果要求的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社會或國家的利益的保護。

總檢察長在這種情況下的責任是有所區別的。 此人是需要在最高法院的會議,工作,以及參加與其他國家機構的立法活動。 此外,總檢察長,可以向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的某些規範的解釋,作為一項規則,對違規的憲法權利和自由。

檢察官要求

這是值得付出一點更多地關注個體檢察官的法律要求。 看過美國聯邦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可能是誰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

  • 俄羅斯國籍的存在;
  • 符合國家認可的法律專業高等教育的可用性;
  • 正確的職業道德素質的可用性;
  • 沒有健康問題(最好的工作)。

檢察以下列因素的存在成為不可能的:

  • 外國國籍;
  • 申請所討論的主題的人被禁用或部分禁用;
  • 犯罪記錄;
  • 的防止有效執行就業疾病存在;
  • 法院作出不可能拿著相應的位置;
  • 拒絕執行入場註冊過程到狀態秘密信息。

因此,聯邦法律規定檢察官非常明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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