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合規

規範性法律 - 法律行為.... 類型法規

什麼是法律規制的制度? 什麼是其在俄羅斯的特點,什麼是俄羅斯法律實踐規範和法律的行為?

是什麼規定?

規範行為-在書面中供奉 的法律淵源形式。 在它的基本特徵 - 正規的字符信息(..收養,稱號,通過了該法案,等身體名的日期),事實(包括通過在流行的印刷和電子媒體放置一定結構的批准(政府或企業),公示)。

受當局發布的規定,其特點是在官方語言出版。 儀器的另一個重要特徵-他們有具體的 法律規則 有關的某些物種的或與人仄圓過程監管。

“規範”和“法律”的行為 - 不一樣的東西?

一些律師找出在所討論的“法律行為”的概念。 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個術語被同時使用,以連字符分隔。 在該領域的其他法律專家認為,這兩種現象 - 並不完全是一回事。 他們的論點是。 規範的行為 - 這是唯一的官方文件(由當局發布 - 主席,國家杜馬,等...)。 他們不應該有更高級別的其他行為(如憲法)的衝突。

儀器已被定義為一個更廣泛的概念。 它們可以是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 例如,文件供公司內正式使用。 也就是說,他們的存在並不意味著強制要求公司以外的人的法律規範。 規定載於這些文件涉及到一個特定的主題(部門,人員等。D.)。

事實證明,監管和法律的行為是由以下標準來區分。 首先,這是他們的使用性質。 規範行為 - 一般和法律 - 有一個單獨的焦點。 其次,它的作用範圍。 條例是針對實體和法律的無限數量 - 的特定人群。 第三,它是攻擊的持續時間。 規範行為,只要直到它們被廢止或修正。 法律,作為一項規則,旨在為在特定情況下使用,往往一次。

在律師,對規範和法律行為的關係問題的另一種觀點。 這意味著監管創建法律規範(或修正現有的),是正確執行這一規定的法律文書。

哪些行為

讓我們來看看,有哪些種類的俄羅斯法律實踐法規。 其分化是基於兩個概念從屬地位。 第一個 - 一個“法律”。 這種類型的行為是通過公投獨立做出當局(立法或代表)或國家的公民。 馬克或更改法律只能發表他的權威。 這種行為旨在規範與國家和社會的發展的主要流程。 它們包含主要規則:另一種類型的行為,並詳細解釋規定載於法律的安裝。 這些類型的攻擊的程序令的嚴格觀察製成。

第二個概念 - “附則”。 他們的基礎上,執法的目的發行及分層構建的模型,其中的規則必須遵守,在更大的法律效力來源規定,並成為一個較低的水平的行為的基礎。 主要類型的規定,在俄羅斯下列內部規章性質。

這是一般的聯邦法案(法令和俄羅斯聯邦,政府法規,部委和部門的訂單總統的訂單)。 它的作用的聯邦主體(當地憲法,法令,並通過立法和行政機關在該地區通過的法律)。 這種國內法(指令,決定或命令的市政廳,市議會及類似結構製造)。

一種特殊的規定 - 國際法律。 他們都採取了組織俄羅斯管轄範圍,分為兩種類型 - 指令,讓政府特定國家選擇究竟是如何實現國際承諾和法規,這也直接呼籲所有國家的要求具有約束力。 俄羅斯憲法規定,具體的國際法和與其他國家的俄羅斯聯邦條約的原則和規則是國家法律體系的一部分。 如果與其他國家達成協議建立比那些在俄羅斯通過的法律規定的其他規則,更高的法律效力應當有法律的國際來源。

法律和行為:術語的比例

術語“行為”和“法律”經常被律師認定。 這是真實的,但只有在一種情況下:如果“法律”,由社會通過政治機構或直接命令,強制人的全部或某些類別的生產資料。 具體行為 - 在問題提出書面來源規定或解釋他們的表現的細微差別的文檔。

法 - 一組的規定,所有這一切都在狀態,或與某些領域 - 例如,家庭法。 規範行為 - 在法律意義上是這樣的法律。 從歷史上看,它是由現象之前 的法律實踐。 但作為揭示不同民族,國家和大陸的海關之間的矛盾開始在規則的行為進行闡述可能不像對方傳統的“民間”,以相同的標準規則導致。 從現代法律術語的角度法律法規可以代名詞。

等級法規

影響 法律行為 可以在幾個層次上進行分配。 有obshchefederalnye行為 - 他們是在俄羅斯全境的結合。 有一些人聯合會的主體權利的來源 - 他們反過來,適用於某些地區的居民,以及所有的人(無論居住,甚至國籍),來拍攝對象或暫時居住在其中。 有一個城市的法律行為,這是適用於城市,縣,區的居民,以及未來的人。 最後,還有當地的法律行為 - 他們在狹窄的對焦功能(它們可以調節機構,公司或任何官方的活動)。

聯邦法律

美國聯邦法規 - 法源,經批准在一個特定的順序。 他們賦有關於右區,市和地方行為至高無上的法律效力。 聯邦法律在憲法性質的行為形式的亞種,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以上 - 僅RF憲法)。 法律這個亞種通過了包含在憲法規則的正確解釋和發展的目的。 他們的目的是幫助確保民法的主體有每一個機會來實現自由的這些法律。

市法律行為

每個俄羅斯全市已發布其規則的權利。 這是當地政府的主要工具。 下面是這種行為的幾個例子。 這可能是行使下放給城市管理市政府的行政機構一定權力的過程。 例如,莫斯科市長辦公室可能是指在與公民文化和教育工作領域的Mitino地區的權力。

它可以在任何條例批准的決定,負責這些都會趴在本市實施。 例如,在莫斯科資產階級議會一個區可以批准關於如何將是對家庭的發展問題的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規定,根據莫斯科法“關於配股 的地方政府 在監護和監護權方面的單獨的權力。” 市政當局可以批准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知名度方面的各種方案。

地方性法規

讓我們回顧一下我們上面那樣的理由,其中涉及“規範”和“法律”的行為之間的區別。 據一些律師,第二種類型的來源包括任何非公開的文件(無關的部門)字符。 市面上流通企業的文件 - 這種行為的最常見的例子。 他們有一些症狀。 首先,他們採取由公司本身。 其次,他們有法治。 第三,他們有一個方向:下設置了文件的規定,整個組織落下,或者它是一個獨立的結構(或更多)。 :這類儀器的實例 人員配備, 假期調度,訂單審批結算表。 監管和法律行為有本土化的明確跡象。

立法的西方和東方的傳統

說到什麼是規範和法律的行為,應該指出的是,有兩個歷史的方法及其製備。 西方,歐洲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對俄羅斯來說,與東,典型的海灣地區,亞洲,印度和其他國家在這些地區。 關鍵點為歐洲的傳統 - 的行為規範化,法治,合法性。

在東方,法律的主要來源 - 基於宗教人士的傳統。 在西方,有規律的層次結構,其中的最高階段是憲法(或一組規則,它被替換)。 在東方,有傳統法律的形式勢在必行,所行的其餘部分可以從層次結構相對於彼此相當自由,但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必要來源。

俄羅斯的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些法律專家說,俄羅斯法律體系趨向於西方的傳統。 這是一個事實,即每一個規範的法律行為是在某一個階段確定 - 提交一份具有法律更為有力的法規或自我修復那些弱。 在俄羅斯社會的同時,一些專家指出,有很多東方的 - 的規定的規章制度,注重傳統的忽視。 在許多俄羅斯法規的頭腦 - 這只是一個“紙”。

同時還有在社會的另一極 - 即所謂的“法律理想主義者”誰尋求遵守法律的形如字母。 其結果是,在俄羅斯有法律制度的公眾理解沒有統一的標準。

立法

如何監管,法律行為? 定律 - 他寫的是誰? 法規創作通常是指立法,並有實現這個過程的幾個基本途徑。 首先,它pravoustanovitelnaya國家機構的工作。 其次,這種合法化(合法化)已經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的法律實踐的力量。 三是制定法律的直接民主的手段(例如,通過全民投票)。 律師調用立法的主要原則號碼 - 計劃,適當性,一致性,民主。

法律技術作為法律制度的一部分

規範行為 - 是法律的來源,根據定義,不可能是完美的,如果僅僅是因為社會在變,不斷發展。 要行為已經接近於現實情況,有不同類型的法律技術 - 工具,方法和機制,提高法律的來源。 律師在這個方向工作的主要任務 - 制定法律的更容易理解的人可能,有能力的,透明的。 不同級別的調整一個地區的法律應該是一個清晰的邏輯相互關係。 主要有四種類型的法律技術 - 立法,系統化,會計師和律師。 俄羅斯聯邦規範行為,相信律師,應該為每一種技術的一部分加以改進。

由於法律

在不同的國家有對法律如何運作的國家指導方針。 在俄羅斯,這種機制是在憲法(第54條)中描述。 它說什麼了? 首先,事實上沒有法律建立或加重責任不能追溯適用。 其次,沒有人負責,在犯罪時行為並不但從法律的現有規則的點。 第三,如果根據法律規定的物品的動作下跌後,採納了他們應用新的,更寬鬆的規則。 反過來,總是共同的法律原則的所有國家 - 側重於時間,空間和人的特定組(如果我們不是在談論社會作為一個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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