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 婚姻
同性婚姻 - 是一種變態或自由選擇?
在我們的腦海中根深蒂固一個幸福的家庭的刻板印象。 我們堅信,一個成功的婚姻 - 的關鍵在於和諧,幸福,在生活中實現。 但真的是這樣嗎? 有多少實例存在,人們要么不找靈魂伴侶,或在他的私人和家庭
我們不會迴避了“變態”,距離譴責失範。 在現代歐洲和美國的學校性別培訓上最大容忍的原則進行。 同性工會不是現在,而不是昨天的事實,這是沒有必要的證明。 但有一件事 - 大家心照不宣的債券,以及其他 - 婚姻。 這是兩個人的經濟,情感和身體的結合。 又是誰說,如果是同性的,所有這些類型的關係是不是又在哪裡? 同性戀夫妻往往不僅生活在一起,並有一個共同的家庭,還鏈接到一個真摯的感情,嘗試和多年來的測試。 如果婚姻 - 是合法註冊的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其中的跟著他們的相互權利和義務(包括財產),為什麼不允許同性
很多時候,這些家庭的對手的事實,他們無法想像和撫養孩子的動機。 但是,讓我們傾聽到問題的實質。 是的,通過自然手段,例如夫妻不能受孕。 但是,有多少“自然”的夫婦求助於人工受精或領養? 有多少“自然”打破了家庭? 在他們中有多少有深層次的心理問題,戲劇,暴力......? 同性婚姻 是更大的可能是非常自覺,在成年後,經過長時間的搜尋後本身。 這樣的夫妻往往不僅可以,而且也很願意來教育自己的孩子。 如果其中有和諧與默契,那麼也許你的孩子會更糟糕兩個以上的父親或母親,不是一個或一個 單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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